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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要了
李鹏 发表于 2013-5-19 08:16



    根据版规,这枚封是李鹏邮友先跟贴确认,吴纪文邮友只是预订,请卖家与李鹏完成交易。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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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linet 于 2013-5-19 19:19 编辑

你的跟贴只说“预订”,没有说“确认”,大家间快乐当然可以,你去跟李鹏邮友沟通,如果他不同意只能按规定办事。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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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已确认了吴兄贴子,然后李兄跟贴,应该按楼主确认在先,不存在预订,只要楼主已确认,不应该再给后跟贴 ...
唐人街 发表于 2013-5-19 23:26



    吴纪文先生的贴子已经被他重新修改过,他原贴只说“预订”,然后李鹏先生说“确认”,最后卖家确认了吴先生。违反先确认先得的规则。
请买卖双方按规则办事!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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