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邮网新手。对西藏寄尼泊尔等地付国内邮资问题,许久也是存有迷惑,未能找到答案, 希望在此与各位讨论。我收藏西藏寄尼泊尔8分普八封邮戳有1962年6月?2日,也是我所见到最迟的邮戳。在网上曾经看到一封22分邮资的,邮戳是1964年9月6日。所以邮资改换时间应该在1962至1964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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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国内邮资的除尼泊尔外,还有锡金和印度的西孟加 (West Bengal)。我的猜测是和中印签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条约有关。1954年4月29日中印签了为期8年的条约,最重要的是边界通商和印度承认西藏属于中国。两国边界人民不需要护照可自由来往通商,到宗教圣地参拜。条约中提到的几个边界通商地有印度的葛仑堡(Kalimpong),Siliguri 和加尔格达;西藏的亚东,Gyantse 和Phari。 也提到印度把在西藏的邮电设备卖给中国。因为我看的资料是英文条约概论(Panch Shila Agreement), 没有详细提到邮资问题。为期8年的条约应在1962年终止。 1962年10月20日中印交战,没有续签。条约有效年份,是符合边界通邮用国内邮资时期, 所以才有这个猜测。
锡金处于西藏和西孟加之中,当时虽是一个王国,不过受印度保护,1975年才成为印度的一州。猜想中印条约也延续到锡金。中尼的通商条约是1956年才签的。
以前好像看过麦会长有全套中国邮政通告,是不是能查看1954年4月左右有没有关于西藏-印度邮资的通告? 因为我在国外, 没有机会看到“西藏邮票邮政史“一书, 不知道书内有没有提到这个邮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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