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好片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TOP

史料中相关育婴堂:"1847年7月20日,上海发生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教案——徐家汇教案。1846年,清政府解除1723年(雍正元年)颁布的禁教令后,西方传教士纷纷涌入中国。法国天主教(耶稣会)主教罗类斯确定以上海徐家汇(今属上海市)为在华活动总部,强占大片土地,修建教堂,当地人民群起反对。7月20日,80余人聚集工地,阻止修建。在法国驻沪领事要挟下,上海知县将这次斗争压制下去,并宣布徐家汇地方民地售与罗类斯建造堂宇。此后,耶稣会在徐家汇陆续占地1700余亩,先后建筑了天主堂、修道院、徐汇公学、类思小学、藏书楼、圣母院、善牧院、育婴堂等数十个建筑群,成为法国利用宗教侵略中国的基地。"
      现在徐家汇天主堂正对面是“上海老站”的五层小白楼,这是一家经营上海二三十年代风味本帮菜的特色餐厅。这栋欧式建筑建于1923年,过去是与天主堂同样闻名的圣母堂,后来发展成为近代上海最大的女性教会机构,内分拯亡会、献堂会、幼稚园、育婴堂等,尤以育婴堂最为有名。关于对从前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育婴堂是值得一提的,当时在华的西方教会,创办了育婴堂、孤儿院、盲童学校等救助机构。当然,其初衷是想借此博得中国人的好感,进而让人们皈依基督耶稣。比较著名的慈幼机构有徐家汇圣母院育婴堂、上海土山湾孤儿院、浦东唐桥墓女孤院、汉口孤儿所等。从相关史料来看,天主教会比基督教会更热衷于此项事业,其开展的时间也较早。1843年,法国天主教耶稣会首先在上海设立圣婴会,赎买被遗弃的孩童。
      但对于这些西方的宗教想要在传统了几千的中国传播开来当然并非易事,其间宗教、文化、语言等各方面的巨大差异造成了中国民众对洋教的不理解甚至是曲解,数百年间发证的种种教案就源自于此。由于民众分不清教堂、医院和育婴堂在公益事业上的功能区别,故教案一旦爆发,往往一起被夷为平地。如英国内地会医学传教士戴德生在扬州租赁房屋,设立诊所后不久,周围就出现了小字贴,慢慢又出现了大字贴,内言“教士系耶稣教匪,遇以临死之人挖取眼睛,所盖育婴堂系为食小儿肉而设"等语,因此附近百姓情急,遍街喧闹辱骂,以致朝暮不得安生"。戴德生连续两次致信扬州知府抱怨:"因谣言诬弟处烹食婴儿之故,弟处向无开设育婴堂之例,并未买过婴儿,遭此奇冤,是何道理?"可见民众一般都把外国人居住地笼统视为同一种陌生化的空间,而无意对其功能细加区分,一旦如拐骗婴孩这类谣言传播开来,也极易笼统地以外国人居所为打教对象。
另外,从传教士自身的角度来说,他们也意识到了天主教育婴堂和孤儿院所遵守的保密制度,或者是幽闭状态,容易引起人们的怀疑。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西华(George F.Seward)致戴维斯(Davis)的信中,曾征引<<教会通报>>对中国人与西洋人育婴方式差异的评论,其中说到按照中国人的惯例,本地人办的孤儿院要由院长将收容儿童的有关情况向地方官一一报明。儿童的父母可以同儿童见面。如果有人想要收养某一个幼童,他可以这样做。如果父母愿意的话,也可以将儿童重新带回家里。其他国家虽然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可是在中国,幼童一经送进(天主教〕孤儿院,便不允许访问见面,父母也不能将其带回,任何人也都不能将其收养。这样的方式引起了严重的怀疑。虽然证明并没有搞什么挖眼剖心一类的事,但由于孤儿院管理所采取的保密形式,人们还是疑窦重重。育婴堂从陌生化的空间状态向中国乡土、熟人社会、的渗透,需要得到官方与普通乡民包括最亲近家属的多重认可。
      另外,育婴堂引起当地百姓怀疑还在于其收买婴孩的行为有悖于中国的日常伦理,美驻华公使伍迪就曾分析说:"鉴于中国人不愿意将幼孩交给他们去照管,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便对那些把幼孩交给他们看管的人,按人头逐个提供一笔钱。这些幼孩一经送进他们的孤儿院,其父母,亲属或监护人便不能再行使管理的权利。这很容易引发中国人的联想,认为育婴堂通过赋予酬金的做法,引诱人们为了获得酬金去卖幼孩。"人们还认为神父或修女一向惯于利诱人们将病入膏肓的幼孩送到他们那里,籍以达到临终末刻付洗的目的。这样一来,许多奄奄一息的病孩,便被送到这些机构去受洗礼,而抬走后很快就死去。这段西人自己的评论显示出他们已经多少意识到,西式育婴堂引进的管理方法遵循的是近代意义上的西方委托制原则,这一原则是拒斥乡土亲属网络的介入的,这已成为导致清末教案冲突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因。我国民政部的官方文章记载则比较客观:教会的儿童救助机构大都采取养、教、工三者结合的救助方式。每遇灾荒或战乱,大量的婴孩被遗弃,成为无依无靠的流浪儿童。教会则将之收入,给弃婴流浪儿童以衣食,而它的经费则多靠各国教会自行筹措。因晚清时期教会慈幼机构大多附设于教堂中,条件较差,保育设施不足,保健方法亦欠缺,众婴相处,极易感染病症。不过,也有一些地方的救助机构成效明显,流浪儿童亦从中受益,逐渐成长为社会有益之人。
至于“教”的方面,宗教教育无疑是教会慈幼机构的必修课。此外,教会的儿童救助机构大都还传授了一些最基本的文化知识基础(如中英文),举办了职业技能教育。在传授技能的同时,教会提倡“教”与“工”的结合,也提供了许多劳动实践。如天主教早期在上海创办的蔡家湾孤儿院,就让一定年岁的男孤学习缝纫、木工、印刷等技术;另设在上海徐家汇的土山湾孤儿院的孤儿也要学木工、制鞋、雕刻、油漆、纺织以及农田耕种等活儿,并设立一所印书馆,让孩童打字、排印,进行实际操作。宁波伯特利孤儿院,流浪儿“十岁以下要糊火柴匣和编织渔网,十岁以上要刮麻、打麻帽和编织毛线,后来又发展一种出口生意编结金丝草帽”。教会救助机构收养了一批批的孤童、流浪儿,并传授若干种工艺,让孤贫孩童通过劳动逐渐习得手艺,为日后走上社会自食其力、自谋生计具备了有利条件。毕竟,晚清之际教会的儿童救助机构是伴随着西方殖民主义而来的一种舶来品,其殖民色彩的烙印清晰可见。对于上述现象,本文无意为之文过饰非,或溢美夸耀,但也应看到,教会儿童救助机构在中国各地的广泛创办及其采用“养”、“教”、“工”结合的举措,无疑为延续了千百年的中国传统的儿童救助事业开创了很好的先例,对中国近代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事业的变革与发展产生了影响。如民国以后,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创设的各种救济院,也或多或少地借鉴西方近代的慈善救济理念,对受助的流浪儿童养、教、工并举,行积极救济之策。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TOP

龚品梅主教亲述 育婴堂为「杀婴堂」真相
一九五七年起,章真基先生与我同在上海第五十一中学(位育中学)就读。初中毕业后,各自去了别的学校,此后有半个多世纪未曾谋面。未想在退休之后,经老同学辗转相告,得知他已在悉尼定居二十年,之后促成我俩建立了联系,我们很快约见。阔别了五十六年,昔日的少年,如今都成了白头,相互倾谈各自经历,感慨唏嘘,真没想到章真基先生的人生如此跌宕起伏,文革中横遭的政治冤案,竟让他和龚品梅主教在上海提篮桥监狱有了三年同仓狱友的宝贵经历。

  记得中共对大陆天主教最大规模的第一次迫害始于一九五五年,九月八日在上海展开,以「肃清反革命分子」为名,逮捕龚品梅主教和所谓的「反革命集团」。当晚十时左右,在上海的各堂区,各男女修会和公教家庭进行搜查和逮捕,计有龚主教和五十多位神父、修士、修女以及好几百位教友被捕。九月九日,中共上海党报《解放日报》曾以头版头条对此事件作歪曲新闻报道。

  一九六○年起,笔者张志强在上海徐汇中学读高中。因徐汇中学前身是天主教教会办的中学,又与徐家汇天主教堂毗邻,渊源很深,所以学校曾多次举办诋毁天主教和龚品梅主教的展览会,作为宣讲校史和对学生的洗脑教育课。当然,共产党的宣传,充其量也只是一家之言,既然章真基君和龚品梅主教有三年近距离患难与共的经历,不妨听听他带来的讯息。

  以下是老同学章真基先生和我对谈实录。(张──笔者;章──章真基):

  被控反革命判18年徒刑

  张:真基,请你能否谈谈是怎样在提篮桥监狱遇见龚品梅主教的?

  章:说来话长,一九六八年文革高峰时期,我被诬陷为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那个时代碰到这样的冤枉官司真是百口莫辩。我想来想去,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外逃,或许还有条生路。因为我以前是徐汇区游泳队的,水性很好,所以准备从厦门下水出逃,不料事情泄露,被徐汇公安分局拘捕,关押在看守所,判了我十八年徒刑,在一九六九年将我投入上海提篮桥监狱。

  张:算起来那时候龚品梅主教已被关押十四年了,你一进提篮桥监狱就和龚主教关在一起吗?

  章:开始时没有。因为龚品梅主教属于特别犯人,文革之前他被关押在一号监(十八年徒刑以上的大刑监)四楼,系专门关押外籍犯的地方。他一人拥有两个二十平方米的监房,每餐可允许他点菜,替他送饭的是敌伪时期南京上海地区的宪兵司令马啸天。马啸天那时经过长年关押,身上穿的已是百衲衣,即打了一百多个补丁的衣服。不过龚品梅主教从来不点不要特供饭,而且他每周五不吃荤,把好吃的饭菜都留给马啸天。这些是马啸天亲口告诉我的。马后来年纪老了,监狱军管后,他、龚品梅主教和我都被归在同一个学习小组。

  与龚主教被关同一监房

  张:那你后来又是如何与龚主教合关一起的?

  章:文化大革命中,监狱由空四军军管,一切原有秩序都打乱了。犯人全部集中关押,三个犯人一小间监房,每间大约仅四平方米。狱方让每八个监房共二十四个囚犯组成一个学习小组,龚主教的外籍犯监房也被取消了,他被分与我同牢房,同监舍另外一个狱友是李宗泰。李被控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判无期徒刑,他那时已经完全神经失常,不和任何人说话,对外部事物也完全没任何反应。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是中国监狱最黑暗的时期。整个监房里就一块木板,三个囚犯白天就坐在木板上按规定的指针拆纱头,完不成指针就饿饭,整整一年没吃过肉,也没放过一次风,真是暗无天日。晚上三个人挤在木板上睡,名副其实的蹲班房。

  张:龚品梅主教在监房中和你交谈吗?他不怀疑你是狱方派来监视他的线人吗?

  章:龚主教是有信仰的人,他的心地很坦荡。他从不讳言他是每天向天主敬拜和沟通的。其实,我和龚主教的家属早就很熟悉。没惹上官司前,一向有来往。龚主教的胞弟龚寒梅,与妻子龚姚秀娟育有三子一女,长子龚民权早年就去了美国,二子龚民义是五十一中学(位育)的。龚主教的弟弟龚寒梅是留学法国的医学博士,学成归国后在上海广慈医院(今瑞金医院)任外科主任医师。六○年代初,在为病人动手术时,龚寒梅医生突发中风去世。那时我常去他们家,和他家过从甚密。常来监狱探访的是龚主教的弟媳龚姚秀娟,也是我很熟悉的。所以我和龚主教谈话时,相互没有隔阂与顾忌,而李宗泰那时早已精神失常,根本不管我们的交谈。

  张:你有没有向龚主教询问当年共产党宣传中抹黑教会的许多事情,以便澄清一些真相?

  章:当然有,我首先就问了当年共产党宣传的最多的徐家汇天主教育婴堂杀婴儿的事情。

  龚主教谈育婴堂被诬杀婴事件

  张:这正是我最想知道的事。我是不相信共产党宣传的。自小我父母都是受洗的基督徒,他们有不少教会中的兄弟姐妹是在教会的孤儿院中被收养长大、接受教育和学会一种工作技能,在社会上都变成有用之材。怎么可能被教会残害呢?

  章:龚主教告诉我,徐家汇的育婴堂是天主教会办的慈善机构中的一个。当时教会有收养弃婴弃儿的传统,将他(她)们抚养成人,同时重视教育和技能的培养,使之长大后能服务社会。那时育婴堂的大门上装有小铃,有人送弃婴来,在门上按一下铃,育婴堂里的门房会将门上的活动盒子推出来,送弃婴的人将婴儿放在木盒中推进去,铃声会再响一下,门房接收完了婴儿,会按规定在木盒中放下一块银元,将木盒推出去,作为对送婴儿做善事的人的奖励。那时中国连年战乱,拋弃的婴幼儿甚多,不少流浪汉和乞丐都加入了搜寻和送弃婴的队伍,有不少婴儿是直接从垃圾桶里捡来的,只为了能得到育婴堂给的银钱奖励。后来送来的弃婴越来越多,不少婴儿送进来时,已经患了传染病,奄奄一息,也有不少婴儿送来时,屁股上已红肿溃烂。那时药品奇缺,是没有青霉素和其它抗生素的年代,育婴堂虽竭尽全力,但无奈有些婴儿救不活,只能在育婴堂后院埋葬了。说育婴堂杀婴是诬陷不实之词。共产党是无神论者,他们反对宗教信仰,要打击教会,所以危言耸听,使社会上的民众曲解教会,远离宗教。

  张:谢谢你的讯息。听了你的一席话,我更相信当年教会的育婴堂是尽了力量救死扶伤的。当今中国社会信仰全面缺失,道德沦丧,社会上偷婴、拐卖婴幼儿童的恶性犯罪事件屡禁不止,这和共产党一贯宣扬无神论、打击教会和禁止信仰自由所造成的恶果也是分不开的。

  章:我同意你的说法。从龚品梅主教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受益匪浅,还有很多内容,留待下次再谈吧。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TOP

            宗教慈善:历史、现实和可能—日期:2011-11-07 作者:李天纲 来源:文汇报

“慈善”一词,英文是“charity”,来自拉丁文caritas,古罗马时代的原意为dearness(可亲可爱),当初确实是世俗的,是指一般的人之亲爱。但是,随着欧洲社会在1世纪以后逐渐基督教化,该拉丁文名词也渐渐地带有宗教色彩,称为“基督之爱”。那时候,慈善等于宗教。经过20世纪的“世俗化”,charity在大部分的西方语言里趋于平常,很多人以个人、家族、团体、基金会的名义行善,不一定和教会有直接关系。但是,从人性诉求、语言表述、组织方式、价值观念等等方面,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信仰的力量、宗教的传统在世俗性的慈善活动中延续着。
   
一、宗教慈善涵盖了传统中国不可或缺的社会事业领域
   
    有人或许以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不是一个宗教感很强的民族,因此宗教在中国文化中所起到的作用,包括慈善作用,就不那么强。这其实是一种误会。中国的儒、道、佛三教有自己的信仰特征,在具体表现上有所不同,但恰恰是在“宗教与慈善”的关系上,中国“三教”甚至表现出更强的特征。以江南地区流行的“育婴堂”制度为例,人们或以为这是上海开埠以后由天主教、基督教引进的西方慈善事业。近代上海著名的“育婴堂”,有位于徐家汇的天主教“圣母会育婴堂”,“土山湾孤儿院”等。天主教、基督教会的慈善机构,不但举办育婴堂,而且还办孤儿院、小学、中学乃至大学。中国的传统宗教,历来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的社会慈善职能。“育婴堂”制度本身,就是明清时期就有的佛教、道教、儒教慈善活动的一部分。近代基督教在上海和全国设立的慈善机构,在名称和内容上都沿袭了中国传统慈善的许多方式,并且发展出更加多样的现代做法,将近代中国的慈善活动推向高潮。
   
    古代中国,曾被誉为“仁义之土”“礼仪之邦”,有悠久的慈善传统,丰富的慈善实践。同治《上海县志》记载:清代上海的“育婴堂”,是康熙四十九年(1711)由张永铨等一批地方善士捐屋筹款建立的,专门收养弃婴、病婴,劝戒溺婴恶习,远远早于天主教举办的“育婴堂”。此外,清代末年,上海县城之内就保存着一大批民间的慈善机构。明代洪武七年(1374)建立的“养济院”(又称“孤老院”),乾隆十年(1745)建立的“同善堂”(又称“同仁堂”,育婴、义塾、义冢、敬惜字纸),道光二十三年(1843)建立的“辅元堂”(安葬、育婴、救济难民),道光二十六年(1846)建立的“全节堂”(营葬、助贫),咸丰八年(1858)建立的“果育堂”(义塾、义冢、赡老、施药),咸丰八年(1858)建立的“仁济堂”(助产、矜孤),咸丰九年(1859)建立的“济善堂”(施药、延医、消鼠疫),同治元年(1862)建立的“普育堂”(施药、延医、育婴、营葬),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服务体系,内容涵盖了医疗、教育、养老、安葬等领域,成为不可或缺的社会事业。(见应宝时修,俞樾纂:同治《上海县志》,同治辛未年(1871)刊本,卷二,“建置”)这些善堂,有的得到了地方官府的税收支持,大部分则是靠个人、家族、寺庙的捐款、义田来维持。十多万人口的上海县城,还不包括四乡八邻的镇村,就有这么多的善堂,且都是由儒、道、佛教的平信徒们建立的,完全可以和欧洲教会事业体系相媲美。
   
    19、20世纪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为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使之有可能支撑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型“福利社会”。但是,各级政府和单位企业包办福利事业后,就基本取消了个人、集体和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
   
    当今中国社会,经过30年改革开放,在经济、社会、文化和宗教领域内出现了与此前的30年完全不同的情景。个人、家族、集体、企业乃至于各大教会都有了长足的财富进步。物质财富的丰裕,为大规模的慈善活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平等”、“仁爱”、“尊严”等观念在人群中间复苏。近十年来,“慈善”行为已经被接纳为社会主流价值,推广开来。但是,完全由国家主导的“慈善”,和民间主导的“慈善”仍然有很多差别。近年来,大陆新慈善团体的“民间性”受到质疑,“郭美美事件”后,连“红十字会”这样老牌国际性的慈善团体都受到波及,导致了中国大陆慈善领域的信任危机。如此,恢复中的“慈善”事业,已经不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信念、信仰和伦理,而是一个需要澄清和重新定义的新概念。
   
二、利他主义支撑起慈善之心
   
    我们认为,“宗教慈善”和“民间慈善”一样,是一个迫切需要讨论的问题。作为慈善事业的基础,伦理、信仰和宗教有极端的重要性,决不能忽视。慈善的基础,其实并非单单物质,而是更加深厚的精神动因,它们根植于文化传统和宗教伦理。近十多年来,由于政府的开放态度,民间有了不少非政府组织(NGO)。特别是一些“慈善”性质的NGO,在解决社会贫困和救济社会灾难方面做出贡献,因而帮助了社会的稳定。
   
    慈善NGO的出现,并不是经济高速发展后自然而然的结果。从GDP增长的角度看慈善活动的增长,这是比较消极的“相对论”。事实上,在生产力相对低下的古代,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民族,都存在着比今天中国更活跃的慈善活动。在当下,直接呼唤慈善活动回归中国社会的,与其说是因为财富增长本身,不如说是在大量社会问题存在、道德水平降低的同时,激发出来的一种社会正义感、责任感和信仰精神。GDP的增长,固然让我们可以多分出一些钱来做慈善,但是更加直接呼唤慈善活动回归中国社会的,是一些“先富起来者”,或者“进入小康”的中产阶层人士的良心冲动。感受到当今社会面临的危机,他们从超出世俗利益的角度,用慈善行为反哺社会,感恩时代。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慈善归来”现象,需要从心理、伦理、信仰和宗教的多重角度去理解,才能看清我们身边发生的重大变革。
   
    慈善,在心理学和伦理学上是一种“利他主义”(altruism)的行为。一般地讲,“利己主义”倾向于“性恶论”,“利他主义”则导向“性善论”。“性善”还是“性恶”,从来不是单纯的伦理学问题,而是宗教学倾向的问题。人性的“善恶”问题,是基督教神学、儒学和佛学中最为核心的关键问题。讨论这些问题,一开始就和传统宗教相关。从十九世纪开始,西方的人性论与基督教会神学脱钩,但“理性主义”的哲学家们仍然保持着宗教情感和超越关怀。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持有理性主义的立场,他反对用天主教会和基督教神学来管制社会,但他仍然认为“利他主义”需要有宗教的情感和伦理来支撑,以克服人性的自私。在一个理性的社会里,仍然需要宗教信仰来维持人性的完整。晚年,孔德亲自倡导一种“人道教”,推广人类的善行,是一种“爱的宗教”。“人道教”的教堂,至今还在巴黎帕耶尼大街5号开着。
   
三、社会的“第四部门”
   
    事实上,19、20世纪西欧、北美的经验表明,尽管教会的影响力退出了很多公共领域,但是,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在维持人类已有的道德底线,激发人们更高的向善之心,把人性提升到一个新境界方面,仍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十九世纪是英、美所谓“道德沦丧”的时代,但也是公认的“信仰复兴”的时代。为拯救社会,亨利·纽曼(HenryNewman,1801-1890)在牛津大学发动了著名的“牛津运动”,以振兴不列颠的民族精神;在美国,耶鲁、普林斯顿大学的一批“自由主义者”回归教会,发起“基督教社会主义”、“社会福音运动”,也是在美国社会道义最为沦丧的时代,振兴公义,重建价值。
   
    近年来,国外社会学家将各种机构分为第一、二、三部门。政府组织(公共)属于第一部门,公司企业(私有)属于第二部门,而非政府、非盈利机构,包括大量的慈善团体,是由公私第一、二部门投资建立的,为社会服务,属于第三部门。近年来,“第三部门”的概念在慈善事业发达的地区已经流行开来,成为社会服务事业的代名词。“第三部门”的概念和“非政府组织”、“非盈利机构”有不少相互重叠的领域,似乎也能涵盖“宗教慈善”。但是,“宗教慈善”的资金来源,大部分都是由各大宗教的教会组织提供的。宗教机构既不是“第一部门”,也不是“第二部门”、“第三部门”,应该别为一类。第一部门(政府组织)投资的慈善事业,宗旨是社会福利、平衡收入、减少贫困;第二部门(私人企业)投资的慈善事业,宗旨是企业形象、回馈社会、持续发展;而宗教机构投资的慈善事业,因其款项来源不是纳税人的“税收”和公司的“利润”,而是信徒们捐助的“善款”。从这个角度讲,“宗教慈善”确实有它的特殊性,似乎可以成为“第四部门”。
                                                     (作者为复旦大学宗教学系系主任、复旦大学利徐学社主任、教授)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