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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华邮网》邮友,近期发生了邮友由于观点不同,导致不文明言论的情况。事情虽已过去,相关帖子已经删除,但是造成的影响非常不好,对论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规范广大邮友的网上言论,维护论坛的和谐与发展,根据《华邮网》“邮品交流区”版交流规则(2013年2月21日起实施)第十一 条、 违反本规则的会员,经调查核实,由本版管理人员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被警告,本站平台给予禁止发言一个月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可直接给予禁止发言一个月处罚。连续两次以上被禁止发言,本站平台将给予当事人禁止发言一年的处罚。
        经麦会长及诸多邮友建议,从5月29日起对以下邮友给予禁止发言7天的警示,并公示出来。
        会员名:
        1.收*
        2. 深圳陈**
        3. 花钱集邮如**
        4. 华邮三**
       希望大家网上交流,以和为贵。今后若再次发生此类事情,将严格按照《华邮网》相关之规定执行。
       另本人版主经验有限、加上工作时间较忙,如若不周,请大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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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大帝 发表于 2013-5-31 12:26



    是从5月29日开始执行的吗??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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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文化西街56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中医科  750001  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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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蓝蓝蓝梦


    梅老师确实很认真也很执着,非常感谢!我确实是29日当日将上述ID禁言,但是昨日我也发现名为“收*”的ID昨日可以发言,有可能是近期我这边网络问题,经常有点击选项后,很长时间没有反映,此问题确实存在。因此:除“收*”这个ID是昨日禁言之外,其它ID均是29日禁言的。另,希望梅老师以后有话明说,不必遮掩。也请其它邮友监督,谢谢你们!
三秦大帝 发表于 2013-6-1 10:13



    好的,明白了。其实是很简单的事,用最简单最直率的方式就可以解决了……与其弄巧,不如藏拙。恰好我看到了你的禁言令是5.29,恰好我又看到了收藏兄发的那个帖子是5.30,恰好那个帖子又是发给麦会的……就算我不误解,难保其他朋友不误解。所以做这种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容易将麦会陷入很尴尬的境地……因为这个论坛毕竟是麦会的心血。所禁言的这几位师友我都打过交道,谈不上什么太深的交情,但至少是天天在网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除了学术上的争论探讨或许有分歧外,我没有什么太得罪或者太好恶某位的……男人血气方刚,说话容易有火气,骂了也就骂了,被禁了也就被禁了,无所谓的了,就算砍了头也不就是碗大的一个疤么,怕求个甚!但有一点需要说明,做为斑竹的处置方式,一定要公平地进行,言必信,行必果。(好像后人将这话又深入了一下下,叫:令必严,严必行,行必果-----这话出自哪儿,我得考证一下下)。说开了,就没事了。谢谢。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上矣。”
   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
   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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