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 麦国培
经过了解,邮品的买家正是书的作者本人,他在图书中特别刊印了购买的价格,我想他虽然对集邮极为热心,但也有很强的虚荣心。而作者在去新加坡之前还特别送了一册签名本交邮局寄给我。
有时候我时常在想,当我们发现一件赝品的时候是不是就一定要把情况告诉他才算是朋友,对于一个对集邮痴迷的收藏家而言,包括我本人在内,每当拿起一件喜欢的邮品把玩的时候,那种愉快的感受是很难以其它方式取代。我想,这些集邮者购买邮品的目的绝对不是作为投资,并把它们再卖出去,对他们而言,东西的真假到底还有多少区别?买东西不就是为了找快乐吗?只要是他认为是真的,自己喜欢,拿起来看高兴不就行了吗,我是不是还真有必要一定要让人家每次看到一件邮品就感觉像吃过一次死苍蝇呢?如果因为一次走眼就让一个热心的集邮者从此丧失对集邮的信心或者干脆放弃集邮,那么去澄清一个事实到底还有没有意义?这种问题,我想应该是超出了单纯的学术的范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