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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契约收藏记录华工谋生史 [打印本页]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4-3-3 17:08     标题: 契约收藏记录华工谋生史

华侨文献中,“卖身契”记录着一段难忘的历史。资深藏友何锡钿就收藏了这样一张“卖身契”:150多年前,一名广东惠州人被卖到古巴当劳工的契约合同书。何锡钿表示,这张合约之难得,在于后人见到这些契约,多视为痛苦或羞耻之事,自然不会保存下来,所以至今存世的契约在华侨文献中极之珍贵。    19世纪,中国国力积弱,在广东与福建等沿海地区,很多人由于生活所迫,漂洋过海到外国做工谋生。当时,很多人与外国公司签定的是为期几年的契约,但是后来因为遭受残酷对待等各种原因,大部分人终生都无法回国归家,因此这种合约又常被人们称作“卖身契”或“猪仔契”。

  这张咸丰九年(1859年)的“卖身契”,签置人名叫“宋喜”。时年三十八岁的他与一家西班牙公司签订这份合约,距今已有154年。纸质透光发黄,有横纹水印,合约上方中间印有一条大帆船在大海里漂洋,岸上有两名华工正在作业种地,底面各书西班牙文和中文,合约内容大致为签置人须听候当地负责人差遣。

  除注明合约有效期为8年外,还规定了“宋喜”到古巴后必须从事耕种、放牧、田亩或家居之类工作,而且“不得违逆”,如遇上疾病,东家代请医生诊治,不过若病逾15日,雇主便停发工资。还强调主雇双方皆心甘情愿,“并非抑勒”。

  签约后,“宋喜”便从广州出发,启程远赴古巴当工人。乘船之前可预支二十元购物或安家费用。另规定雇主给劳工每日有咸肉八两,饭菜食物二磅半,每月工资四大元,但须扣伙食费用。船开行前,给衣服四件。

  由于这些协议“口讲无凭,立合约一纸交纳为据”,便有了历史上的“卖身契”。据介绍,当时还有很多人不识字,因此签名时只是打个手指印或者随便画一个圈圈,广东人叫“划只龟”,就算签订契约。

  据何锡钿介绍,早在1847年,西班牙殖民主义者为加紧对古巴的控制和掠夺,以“契约华工”的名义,将大批广东人、福建人运送到古巴当奴隶。到了1874年,被贩卖到古巴的华工总数达到14.3万余人,途中被虐待致死的有1.7万多人。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4-3-3 17:09

途中被虐待致死通常大概三分之一!!!!!!!!!!!
作者: 姜运南    时间: 2014-3-3 17:28

被贩卖到古巴的华工总数达到14.3万余人,途中被虐待致死的有1.7万多人。


不知道怎么样算能算出来是三分之一了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4-3-3 18:07

回复 3# 姜运南


    您的理解有误,我就是不同意他的说法,才点题的。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4-3-3 19:20

值得关注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4-3-3 21:14

回复 5# 麦国培


    谢谢麦会
作者: 小丫    时间: 2014-3-4 10:06

这张合同是在新加坡发现的 所以估计宋喜就没有到目的地客死他乡 合同就留在了新加坡 。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4-3-4 17:47

回复 7# 小丫


    有这可能
作者: 小丫    时间: 2014-3-4 18:51

关于华侨史我有3点原因促使比较关心 1是我表姐在侨委工作过 能给我带来很多这方面的信息 表姐夫又在中新社工作 信息量也很大 2 下乡时 曾和一位印尼华侨分在一个队 后期他给我讲过好多华侨的事情 3 我家就住在原侨委对面的胡同里 和那些侨委大院的孩子有同学 玩在一起。现在正在我家东边建华侨博物馆。
作者: 吴世君    时间: 2014-3-4 19:17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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