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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邮政附加费收取范围及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08-6-13 20:23     标题: -上海邮政附加费收取范围及标准-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8年5月5日起,对上海邮政收寄的挂号邮件和印刷品加收地方附加费。

 

1988年上海邮政加收地方附加费范围、标准表

邮件种类

单位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备注

挂号

邮件

国内、国际挂号函件

0.15


国内民用包裹、纸质品包裹

0.10


商品包裹、国际包裹

0.30


汇票10元(含10元)以上

0.10

     不满10元免收

国内邮政快件

0.40


国内、国际特快专递

2.00


印刷品

500克(含500克)以下

0.10  

   1. 包括国内、国际

   2. 印刷品挂号收附加费0.15元/件

500克以上

0.20 

上述收取附加费办法于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资的同时取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3 20:25:28编辑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6-13 20:28

很好的资料,楼主辛苦了。

作者: 原之寅    时间: 2008-6-14 13:28

汇票除普汇、电汇外,可以使用邮政快件业务,汇额不论多少,附加费一律0.40元。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08-6-14 22:36

多谢,杨兄补正。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09-8-10 20:13

顶一下
作者: 方伟兵    时间: 2009-8-12 12:51

很好的资料,顶
作者: jorge    时间: 2009-8-16 20:50

很好的资料,顶
方伟兵 发表于 2009-8-12 12:51


作者: 赵荣行    时间: 2009-8-16 21:21

学习中
作者: maosg2007    时间: 2009-8-31 20:45

好资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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