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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899年6月小圆戳封 [打印本页]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7-30 16:47     标题: 1899年6月小圆戳封

1899年6月2日天津寄出,6月9日到上海,(走海路),6月12到汉口(走长江邮路).<br/> WdGgC5tg.jpg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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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7-30 16:48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yuan在2008-7-30 16:47:13的发言:
1899年6月2日天津寄出,6月9日到上海,(走海路),6月12到汉口(走长江邮路).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20078139339111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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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不好找,但这个封我认为值得深入研究。
我认为是第二类集邮品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7-30 16:51

这个封有朋友也提出问题,但我从邮戳邮路上分析也看不出问题.请麦先生多指点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7-30 16:53

收件人是汉口海关的,有知道这个人的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30 16:54:22编辑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7-30 17:01

把每个戳局部放个大图上来可能会清楚些。
作者: 怀旧的人    时间: 2008-7-30 17:27

此封好眼熟啊!我个人对此封保留怀疑态度。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7-30 17:39

看看效果

cbaJhEkH.jpg
KnSbNZbH.jpg
ZxWtup9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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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K    时间: 2008-7-30 17:49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7-30 17:57

上海及?口的小?日戳的<font color="#ff0000"> Jun 99</font>像是一??生?。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7-30 18:00

继续研究吧,用真的对比一下很清楚的
作者: 心怡永在    时间: 2008-7-30 18:45

<p>同感,戳的字体和油墨感觉不舒服,两个戳99和JUN像。</p>

作者: -邓-    时间: 2008-7-30 19:10

学习中......

作者: liyunxiao    时间: 2008-8-2 17:28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麦国培</i>在2008-7-30 18:00:46的发言:</b><br/>继续研究吧,用真的对比一下很清楚的 </div>
<p>至理。这封老早刘友就传给我看过。大家都找找有没有早期上海和汉口的戳,传上来比比就清楚了。</p>

作者: 姜运南    时间: 2008-8-2 17:34

<p>正面销票戳还看得不怎么清楚,背面2个戳,看来就觉得不对了。特别是日期的字体,联JUN的字体长度,笔画,开口什么的,都好像是完全一样的</p>

作者: liyunxiao    时间: 2008-8-2 17:42

对比我手头的上海戳,一枚99年5月1日的,“海”字和“99”两字似乎有些不同,我的戳不清,不能确定。再对比我手头的00年和01年的戳,“上海”英文“A”和“G”则明显有别。刘友可能也中标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 17:43:10编辑过]



作者: 卢长春    时间: 2008-8-3 00:51

继续讨论,我跟着学习。谢谢各位!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3 08:35

看来大家的观点比较一致。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3 10:31

谢谢,学习了
作者: 卢长春    时间: 2008-8-3 23:29

各位继续探讨。谢谢。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6:12

http://xx007.cn/dispbbs.asp?boardID=124&ID=622931&page=1
这件封是一年前我在007网上700元让给刘老师的,具体情况请看连接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6:24

本人邮识有限,虽然一拿到封就请李友等评价,但一直没有认定。
我也和顾友多次交流沟通,希望能妥善处理此事,但顾友开始说在外地,不便处理,现在又如此说。
我也多次向顾兄表示,退回时间较晚,我会承担顾兄150元的经济损失。
事情既然已经出来了,我想我们应该妥善处理好。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6:35

你在清票方面比我懂,还是版主.你是一年前买的,当时为什么买呢?图便宜,有差价?我不清楚
提出要退也是7月底的事情,我8月初出差才回来,是我拖了一年半载不给回复?不是吧.
网上事网上清,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原则.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6:44

QUOTE: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4 16:35:06的发言:
你在清票方面比我懂,还是版主.你是一年前买的,当时为什么买呢?图便宜,有差价?我不清楚
提出要退也是7月底的事情,我8月初出差才回来,是我拖了一年半载不给回复?不是吧.
网上事网上清,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原则.

我想我们都不要激动,这样不解决问题。
蒙网络管理员信任,聘我为版主,我在某些方面确实也下了些功夫去研究。但在很多方面,尤其是邮政史方面我一直就认为自己是初学者。
我当时买,主要认定这封是一件不错的小圆戳早期封。
这些我认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您出售了假封,自然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
以前好多邮友,都有买到假东西的经历。很多朋友都是自认倒霉。我觉得既然法律赋予我们权利,那么我们就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也买到过很多假东西,例如“中华民国”倒盖伪票。买到假东西,那是水平问题。但是如果再拿去卖,那是道德问题。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6:51

退回时间较晚,我也有一定责任,所以我也会承担你150元的损失。这是我从您的角度思考,替您做了考虑的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6:54

如果当时,我以此类封的市场价格出售给你(我想不是几百的价格吧),那我是以次充好,坑骗邮友.
真是这样,我理当退换.
我的销售帖一直都是在一定时间内,无理由包退的.过期表明双方无疑义.
就这件事,我只能说抱歉了,要是再买我邮品,我给你12个月包退.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7:01

网上事,网上清.我又不是不回复你.请不要电话给我,好吗?刘老师.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7:04

我觉得您的态度是不负责任的。
比如一个人拿个假东西去卖,人家识破,就不卖了;人家没有识破,就卖给他,并且也不算坑骗了。
我的比方可能不妥,但我希望顾友要负责任。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7:07

1、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我也去关注法律了耶,也算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吧。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7:10

QUOTE: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4 17:01:12的发言:
网上事,网上清.我又不是不回复你.请不要电话给我,好吗?刘老师.

我想和您当面沟通。可能更利于事情的解决。如果您不方便接听,向您表示抱歉。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7:17

恩,拿着黄铜当黄金卖,这是不好.
看见别人把黄金当黄铜卖,买下了也不提醒,也不怎么好.
回到这件事上,一,我没要高价;二,封到你手7天,我都无理由包退.哪怕是一个月内,我也是可以商量的.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7:22

欺诈行为是什么?我的不确切理解:以隐瞒事实或虚构事实为手段,以非法占有或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我要是对你兜售此封,花言巧语骗你购买(符合手段特点)
以高价格,2000或是3000成交(符合目的)
那我想我是犯法了.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7:25

销售此封时,无人提出疑义.
刘老师本人主动与我还价.
达成一致,先款后封,银货两讫.
一定时间内互换好评,也无疑义.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7:26

我说过认定需要一个过程,另外请注意::事情的前提是::假封或有疑问的封本身就不该拿出来卖


我不能认定您是欺诈(因为在出售时你是否知道这封为假,不得而知),只是说您出售的是假封,自然应该拿出负责任的态度。

好了,事到如此,我也不发言了,要不双方都要不理智了。也破坏论坛的气氛。向管理员表示抱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4 17:35:34编辑过]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4 17:34

你以这样的价格,主动买了我那样的封,你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哦,刘老师.
只要你对此事有发表任何意见,我尽量回复.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4 17:40

QUOTE: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4 17:34:37的发言:

你以这样的价格,主动买了我那样的封,你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哦,刘老师.
只要你对此事有发表任何意见,我尽量回复.

我认为这样的封,即便是真封,本身的价值也是你最初标的1000元,700元也是您帖子里和短信联系时主动让的价(请看您的出售帖).
现在反倒让人觉得像是我坑的您哦.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4 17:50

東西賣價高低是一個問題,賣假東西是另一個問題(可能賣家也不知情,同是受害人),但請不要將這兩個問題混為一談。郵壇圈子小,人情在,買賣在,千金難買商譽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4 17:54:11编辑过]


作者: 上海老王    时间: 2008-8-14 18:48

可能各人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一样,对于买方,买到假货,自然不称心,要退货,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既然卖方只包7天退货,又有实物图片,而买方邮识浅薄,无法辨认,按照规则只能是自己倒霉认赔,更加何况过了1年半载再来交涉,卖方也有自己处理问题的原则。所以双方只能协商解决,这种事情打官司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4 22:28

QUOTE:
以下是引用上海老王在2008-8-14 18:48:09的发言:
可能各人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一样,对于买方,买到假货,自然不称心,要退货,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既然卖方只包7天退货,又有实物图片,而买方邮识浅薄,无法辨认,按照规则只能是自己倒霉认赔,更加何况过了1年半载再来交涉,卖方也有自己处理问题的原则。所以双方只能协商解决,这种事情打官司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主要是拖太久了!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07:16

外國的大企業產品只因一件被消費者發現有問題,會將數十萬件同類產品回收消毁,這就是商譽。大陸的人來香港買日用品,因為不相信自己人的商譽。在香港參加國際大型拍買會,不需要押金,只因基於「誠信」這價值觀沒被扭曲。那有因東西賣得平宜,買的人買著假東西應該自嘆倒霉。就算單據寫著「貨物出門恕不退換」,只要貨品有問題,都可以退換,可況是假東西。在歐美,郵商賣了問題品(不是ebay那種),不論平價及時間多久,若賴者不換,商譽會破產,會在這圈子消失。
作者: 謝明書    时间: 2008-8-15 09:02

不過一般台灣的通信拍賣好像都有退貨期間,過了就不理了,而且如果檢視過票品,連退貨都不行![em53]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09:07

QUOTE: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7:16:46的发言: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7:16:46的发言:
外國的大企業產品只因一件被消費者發現有問題,會將數十萬件同類產品回收消毁,這就是商譽。大陸的人來香港買日用品,因為不相信自己人的商譽。在香港參加國際大型拍買會,不需要押金,只因基於「誠信」這價值觀沒被扭曲。那有因東西賣得平宜,買的人買著假東西應該自嘆倒霉。就算單據寫著「貨物出門恕不退換」,只要貨品有問題,都可以退換,可況是假東西。在歐美,郵商賣了問題品(不是ebay那種),不論平價及時間多久,若賴者不換,商譽會破產,會在這圈子消失。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7:16:46的发言:
外國的大企業產品只因一件被消費者發現有問題,會將數十萬件同類產品回收消毁,


田兄您这说法明显有问题.汽车的合格率有100%吗?如果真像您这种说法,估计世面上就只有R&R了,其他汽车厂都要关门了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09:16

以下是引用謝明書在2008-8-15 9:02:34的发言:
不過一般台灣的通信拍賣好像都有退貨期間,過了就不理了,而且如果檢視過票品,連退貨都不行!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在香港,若果在買賣雙方自訂的合約條文中(如貨物出門恕不退換),與香港現成法律相違,便以法律為準則,買家可以遁小額錢債來取回損失。在合理解釋下,只要買家能提供辨偽專家作証,買家的勝算是很高,當然,這成本會是很高。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09:21

退货大家都麻烦,不过在美国有一个更牛的方法,直接给信用卡公司打电话,取消交易.1分钟搞定.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09:31

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8-8-15 9:07:35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7:16:46的发言:
外國的大企業產品只因一件被消費者發現有問題,會將數十萬件同類產品回收消毁,


田兄您这说法明显有问题.汽车的合格率有100%吗?如果真像您这种说法,估计世面上就只有R&R了,其他汽车厂都要关门了

如沒有記錯,日本某品牌轎車型號的機件出了問題,全球回收這類型轎車,還對這類型售出汽車免費維修。您所說100%理論是強詞奪理,在合理情況下,如某型號轎車的離合器出了問題,在此型號中亦發同等普遍情況。又如美國某嬰兒食品有一罐被發現污染,就要即時回上。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09:35

以下是引用edward

外國的大企業產品只因一件被消費者發現有問題,會將數十萬件同類產品回收消毁,

这可是您说的只因一件,就回收.
[em57]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09:38

邮品属于艺术品拍卖项中的杂项,和商品概念有点区别,和汽车更沾不上边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09:42

重要的是大家對誠信、法治精神的重視與否,若果大家對造假的也無動於衷,大頭奶粉便不愁出路。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09:53

首先,我没这么好的水平去造假
其次,国内的大头奶粉不是已被法办了吗
最后,诚信也要有个度的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09:54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9:38:01的发言:

邮品属于艺术品拍卖项中的杂项,和商品概念有点区别,和汽车更沾不上边

您只說對了一半,郵品藝術品沒有絕標準來衡量其價值高低,大家可能對美品、上品理解不同,當買家在合理的情況下檢視了貨品,過了退換合約期,買家不能因品相不好而要求退換。但是這件明明是膺品或假東西,責任的承擔應不在買家處,而是在賣家那邊(無論賣家也是受害人,因為賣家可以追討上一手賣家)。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09:54

QUOTE:
以下是引用謝明書在2008-8-15 9:02:34的发言:
不過一般台灣的通信拍賣好像都有退貨期間,過了就不理了,而且如果檢視過票品,連退貨都不行!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确实如此,大陆邮拍亦一样。
我也在几家大公司里拍过伪品,过了一些时候联系再退,已经说不能了,有些甚至是现提现退也不能!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09:58

拍卖还是要组织者认真把关,要不这佣金也太好赚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10:01

这件事我认为顾兄做得还是很厚道的,刘兄看错了,如在短期内退货事情就解决,拖太久相信问题就出来了。
毕竟每个人都有他的原因,包括他卖的时候确实不懂,也包括他是代朋友出售的。
商品已有图为证,加上出售方已强调售卖规则,我想这已经是很厚道的。
也没有证据显示顾兄长期大量出售这种有问题的东西,一个人经手邮品可能数以万计,有一件半件有问题,而且也肯退货(当然是有一定限期),我认为以邮品买卖来说,应该是合格的。
我是对事不对人,刘兄与我见过面相交非浅,反而顾兄没有怎样交往过,如果说得不对,请各位批评。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0:02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9:53:11的发言:
首先,我没这么好的水平去造假
其次,国内的大头奶粉不是已被法办了吗
最后,诚信也要有个度的

顧先生能夠說出網上事網上辨,便知先生是光明磊落之人,亦相信您是受害者,只是希望大家能弄明一些原則和觀念,一同進入文明集郵。而我用大頭奶粉只是作個比方﹣﹣假東西遺害不淺之意。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10:11

本人多数邮品都是从EBAY或国外其他渠道获得.
该封就是从EBAY美国购得,因本人清代邮品不是收藏范围,故出售.
若是短期内有退,我也方便与美国卖家联系.
现事隔已久,我也无能为力了.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0:14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8-15 10:01:47的发言:
这件事我认为顾兄做得还是很厚道的,刘兄看错了,如在短期内退货事情就解决,拖太久相信问题就出来了。
毕竟每个人都有他的原因,包括他卖的时候确实不懂,也包括他是代朋友出售的。
商品已有图为证,加上出售方已强调售卖规则,我想这已经是很厚道的。
也没有证据显示顾兄长期大量出售这种有问题的东西,一个人经手邮品可能数以万计,有一件半件有问题,而且也肯退货(当然是有一定限期),我认为以邮品买卖来说,应该是合格的。
我是对事不对人,刘兄与我见过面相交非浅,反而顾兄没有怎样交往过,如果说得不对,请各位批评。

所以過了所謂限期,只要發現及証明是自己賣出了假東西,願意承擔責任退款,商譽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為何國人仰慕洋車、洋酒、洋手袋等等,因為相信其品牌是品質保証,洋人視誠信為其第一榮譽。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10:18

洋人现在都诚信了,那就把原先抢中国的文物都还来吧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10:24

QUOTE: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10:18:29的发言:
洋人现在都诚信了,那就把原先抢中国的文物都还来吧

对头,请田兄帮忙追讨。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10:25

QUOTE: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10:14:31的发言:

所以過了所謂限期,只要發現及証明是自己賣出了假東西,願意承擔責任退款,商譽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為何國人仰慕洋車、洋酒、洋手袋等等,因為相信其品牌是品質保証,洋人視誠信為其第一榮譽。

不知田兄是否乐意代我追讨所买伪品的损失?
最多追回后我只要一成。九成给田兄。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0:43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10:18:29的发言:
洋人现在都诚信了,那就把原先抢中国的文物都还来吧

這個是另一問題,我亦支持國寶應該回歸,但是從另一角度看,這些國寶若不是落在洋人處,給他們悉心愛謢,這些國寶一定有很多是在國內香消玉殞。我講講一個故事給您聽,在英國買東西可以在一段頗長時間內退換貨品,因此有部份華人窺此美德為漏洞,會買下一套禮服參加宴會或過重要節日,穿完後,便要求退款。基於在這種互信的誠信基礎下,洋人沒有懷疑。但是華人不斷的佔便宜,破壞了誠信基礎,洋人便再不相信華人了。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0:46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8-15 10:25:25的发言:

不知田兄是否乐意代我追讨所买伪品的损失?
最多追回后我只要一成。九成给田兄。

我又唔係公仔佬,點您同追數。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11:21

我认为英国的故事,只能说明英国商人是假诚信.
没这么的头就别戴这么大的帽子.
说好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包退,那就守承诺吧.和什么买,什么人退没关系吧
华人就试了他几十次,他就不行了.
与其说是英国人不相信华人,我还说华人再也不相信他们的虚伪承诺呢.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11:32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10:43:39的发言:
我講講一個 故事給您聽,在英國買東西可以在一段頗長時間內退換貨品,因此有部份華人窺此美德為漏洞,會買下一套禮服參加宴會或過重要節日,穿完後,便要求退款。基於 在這種互信的誠信基礎下,洋人沒有懷疑。但是華人不斷的佔便宜,破壞了誠信基礎,洋人便再不相信華人了

田兄,时间限制一般是90天,有些商店连发票都不要都可以退.这种事情美国人常干(我指当地美国人).您这种礼服还是小事,很多美国人在奥运之前买个大彩电,然后奥运过后就退了.还有就是圣诞节的装饰品也是这样的.很多美国家庭就是买了用一用,过了圣诞节就退.还有小孩收到的礼物也有拿到商店去退钱的.

所以每年美国计算圣诞节的消费量,要过上几个星期才能出来,因为要去掉退货的部分.

反而在德国退货很少见,而且德国退货也比较难.必须是有理由的.

没有什么占便宜,游戏规则如此,没有问题的.其实商店一点都不吃亏,它可以退回生产厂家的.因为很多产品是中国制造的,其实吃亏的是中国,所以美国有很多华人社区鼓励华人不要这么干.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1:42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11:21:09的发言:
我认为英国的故事,只能说明英国商人是假诚信.
没这么的头就别戴这么大的帽子.
说好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包退,那就守承诺吧.和什么买,什么人退没关系吧
华人就试了他几十次,他就不行了.
与其说是英国人不相信华人,我还说华人再也不相信他们的虚伪承诺呢.

誠信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下,首先是華人用欺詐的手段來享用商品,難道明知您來欺詐享用商品,還要無任歡迎?再講一個故事,英國有頗多中國留學生,有部份人亦窺此美德漏洞,臨畢業回中國時,以優惠價格及分期付款購了受規範使用期的手機後,便去如黃鶴。英國人便對華人留學生不再作此優惠,要用原價購買手機,還要一次付款,難道這又是洋人的虛偽承諾?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1:50

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8-8-15 11:32:1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10:43:39的发言:
我講講一個 故事給您聽,在英國買東西可以在一段頗長時間內退換貨品,因此有部份華人窺此美德為漏洞,會買下一套禮服參加宴會或過重要節日,穿完後,便要求退款。基於 在這種互信的誠信基礎下,洋人沒有懷疑。但是華人不斷的佔便宜,破壞了誠信基礎,洋人便再不相信華人了

田兄,时间限制一般是90天,有些商店连发票都不要都可以退.这种事情美国人常干(我指当地美国人).您这种礼服还是小事,很多美国人在奥运之前买个大彩电,然后奥运过后就退了.还有就是圣诞节的装饰品也是这样的.很多美国家庭就是买了用一用,过了圣诞节就退.还有小孩收到的礼物也有拿到商店去退钱的.

所以每年美国计算圣诞节的消费量,要过上几个星期才能出来,因为要去掉退货的部分.

反而在德国退货很少见,而且德国退货也比较难.必须是有理由的.

没有什么占便宜,游戏规则如此,没有问题的.其实商店一点都不吃亏,它可以退回生产厂家的.因为很多产品是中国制造的,其实吃亏的是中国,所以美国有很多华人社区鼓励华人不要这么干.

您這個是森林法則,中國人再過一百年,仍是在森林中生活。有很大部份洋人是從道德看這個誠信,不是單從您所謂游戲規則來看的。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11:54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11:42:03的发言:
誠信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下,首先是華人用欺詐的手段來享用商品,難道明知您來欺詐享用商品,還要無任歡迎?再講一個故事,英國有頗多中國留學生,有部份人 亦窺此美德漏洞,臨畢業回中國時,以優惠價格及分期付款購了受規範使用期的手機後,便去如黃鶴。英國人便對華人留學生不再作此優惠,要用原價購買手機,還 要一次付款,難道這又是洋人的虛偽承諾?

这还算不错的呢,这里很多美国人买了ipone马上解码,然后就卖出去。由于ipone是限制每个人的购买量。他们还雇穷人,买手机,倒卖呢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2:04

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8-8-15 11:54:39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8-15 11:42:03的发言:
誠信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下,首先是華人用欺詐的手段來享用商品,難道明知您來欺詐享用商品,還要無任歡迎?再講一個故事,英國有頗多中國留學生,有部份人 亦窺此美德漏洞,臨畢業回中國時,以優惠價格及分期付款購了受規範使用期的手機後,便去如黃鶴。英國人便對華人留學生不再作此優惠,要用原價購買手機,還 要一次付款,難道這又是洋人的虛偽承諾?

这还算不错的呢,这里很多美国人买了ipone马上解码,然后就卖出去。由于ipone是限制每个人的购买量。他们还雇穷人,买手机,倒卖呢

您這次又是偷換概念了,我用真金白銀買了部手機,我怎樣改動關別人屁事。但是那些中國留學生只是付了十分一的款項,餘款不再分期付款,便溜之大吉,根本是兩碼子的事。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2:23

有一種很特別的思維方式,是森林法規,就是我賣一件本來價錢不低的東西,現在開價是比正常的低了得多,因著您想檢漏,買了我的假東西應該是自作自受,自嘆倒霉好了。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12:52

反过来呢
真品当假品卖了,或是卖了个假品的价格.过后认识提高了,意识到卖漏了
能否要求买家退回呢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5 13:06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12:52:35的发言:
反过来呢
真品当假品卖了,或是卖了个假品的价格.过后认识提高了,意识到卖漏了
能否要求买家退回呢

那就是捡漏了[em53]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8-8-15 13:14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12:52:35的发言:
反过来呢
真品当假品卖了,或是卖了个假品的价格.过后认识提高了,意识到卖漏了
能否要求买家退回呢

買賣雙方並不是完全對等的,因為賣方是公開做生意,在專業層面來看,賣方應負自己疏忽的責任,而且賣家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佣金、服務費或營運費用。就如國際知名拍行拍了假東西,就要承擔責任退款,自己估價過低或走漏眼亦要虧本賣出,只因基於賣家應有其專業知識,不能將責任推捨給買家,就算是買家明知賣家估錯價錢。
作者: jrshi    时间: 2008-8-15 13:26

我想说:“收藏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还有,初学者一般都付过一些学费——想念麦会长也付过。从道德角度说,我坚决反对制假卖假,从认识角度说,许多真假难分的东西也存在——就是权威间也有分歧。就此封而言,明显假戳,可作为反面教材——这也有价值。&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请别再争下去了——货有价、情无价,和为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6 10:04:07编辑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14:34

越扯越远了,很快就到日本密西西里岛了。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5 14:45

QUOTE: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8-15 14:34:13的发言:
越扯越远了,很快就到日本密西西里岛了。

就是,大家扯得太远了。
这个问题我是有疏忽,拖拉散慢,导致这个结果。呵呵。所以我才承诺给顾友承担部分损失。如果论责任,那我三他七还是比较公道的。
我也能看出顾兄的坚决不退的态度。那这事就到此吧。我也不会再向你要求退还了。大道很宽,我们以后还是各走半边吧。倒不是为了这几百块,而是交友当然要交高尚之人。
我曾说过:买假封,是水平问题,而卖假封,则是道德问题。我手里也有以前初集时买的一些假东西,如果拿去再卖,一些到可以卖掉,但有违做人的道德。
事情就此结束吧。大家不要再讨论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14:56

以和为贵,也为了论坛的和谐!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15:11

刘老师,之前你我也不是什么熟知的朋友.我的朋友虽有三六九等,但唯独没有教师朋友
也许是从小被教师教训,没有什么好印象吧
就你的话来讲,买到假的是你水平有限,这个事实大家也都看到了
卖假是道德问题--你能证明我当时就知道封是假的吗,其他人能证明吗.
说话要有依据,事后猜测没有意义.

要是你有些假东西又不愿卖,我建议你学下麦先生,贴出来交流下.教师因该诲人不倦嘛.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5 15:14

上升到道德层面了,我还是要话2句的.


作者: coil_dragon    时间: 2008-8-15 15:2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4 23:48:49编辑过]


作者: liyunxiao    时间: 2008-8-15 16:38

QUOTE: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8-15 14:34:13的发言:
越扯越远了,很快就到日本密西西里岛了。

麦会对日本很熟啊,可知道门司在哪个位置?我地图上找了半天也找不到。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5 16:42

QUOTE:
以下是引用liyunxiao在2008-8-15 16:38:43的发言:

麦会对日本很熟啊,可知道门司在哪个位置?我地图上找了半天也找不到。

不知道,我只知道日本在18XX年代,有很多令制国。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5 20:52

顾友,不要再说了,卖人假东西,还这么理壮,总是要脸红才是。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6 04:3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6 4:50:40编辑过]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8-16 04:3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6 4:50:56编辑过]


作者: 顾远    时间: 2008-8-16 06:50

 

2008-8-15 13:29:00一尘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RW: 检举出售假物品,并且拒不退货的卖家


http://www.xx007.cn/dispbbs.asp?boardID=124&ID=622931&page=1

我以700元购买“0444”(顾裕良)一个信封,后来经过诸多名家鉴定为假封,顾裕良也承认当时出售的是假封,但以超过7天为由,拒绝退货。因为封的认定是件很复杂的事,不是几天就能完成的。何况他已承认是假封,知假售假已是道德问题。我联系他一月有余,他拒不退货。请管理员还我以公道。

                 liuyuan1976

至少我是前后一致的,你呢.东开一枪西放一炮.前面举旗,后面捅刀.
我是要脸红,是为你红.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08-8-16 09:12

我不再要求你退款,和要求一尘处理你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是两会事。
还是请顾兄自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6 9:14:04编辑过]


作者: 昨天的我    时间: 2009-5-3 15:45

Post By:2008-8-15 13:06:07

以下是引用顾远在2008-8-15 12:52:35的发言:
反过来呢
真品当假品卖了,或是卖了个假品的价格.过后认识提高了,意识到卖漏了
能否要求买家退回呢

那就是捡漏了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经典的一句,,,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作者: 清邮路    时间: 2009-5-3 16:24

刘版主不要的话,我可以买下来。


作者: jojo    时间: 2009-5-3 17:41

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看来刘老师是道德系,田先生是道理系,其他前辈多是和为贵系。

我的理解,这封不对的话,退回应是理所当然。不退,卖家若是果有莫大苦衷,好言说出来,大家网开一面也不是大事。但是如此理直气壮,实在不好理解。

和为贵也大可不必。何况和为贵的和,是互相搭调。有理有据还无处伸张,哪里是和为贵嘛,不搭调的?

无原则便无操守可言。民族劣根,难免被人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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