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名戳在2009-5-17 22:31:37的发言:
“邮人可以指定,当然邮局也会见机行事”好像有些矛盾。既然“指定”,就是说邮人写邮路是有效的;“邮局见机行事”说明决定权在邮局,也就是说邮人的指示是无效的--最多也就是画蛇添足的--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寄件人乐此不疲呢?。这就是一对矛盾体。 请问邮人写邮路指示有什么实际的作用呢?邮件能更快?能更安全?还是为邮局排忧解难指点迷津?信是通过邮局机构之间传递操作的的啊。
觀察早期郵路指示封片,除非特別不合情理,郵局大多數都會滿足寄件人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