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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小晟在2008-8-10 7:27:45的发言:
昨天比较郁闷,开始看到 2位的帖觉得很生气,没事给我找事, 对我的信誉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语气不大好,后来和康友通过电话,觉得事情可能比较复杂了。后来又和内蒙古几个朋友电话了解情况,现在我基本掌握了一些重要情况,这此我深感“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话的重要呀! 但是现在考虑到一些订购图书朋友的利益(现在还不好说明,以后会有解释),现在事情我不能公布,也建议2位暂时不要公布(理由康友应该知道,我也和其说 了),带我这边处理完相关事情,再到快乐网公布 最好,(因为书在那网上出售的)

其实2位一开始应该私下和我联系,说明此事,就不会有这么多波折了。 此事关乎我的信誉,我肯定会以积极的态度处理的,这点2位以及各位朋友都无须担心。


个人观点:此事的真相由曾先生公布最好.并期望两位内蒙古的朋友本着对曾先生及购书邮友负责的态度,支持曾先生将此事尽好的解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0 11:35:16编辑过]

中国邮史研究会1043#会员 曾正
地址:723000陕西汉中市石马坡刨花板厂院内智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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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集:新中国邮资片.
农行:622848 29102 3849 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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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胡铁军在2008-8-12 10:02:39的发言:
估计没有几个会找小晟退书的。

那书就印几十本的话,根本就见不到售的,有售的也得动辄上百。

十来块钱的买个盗版的,也算是有这么个东西了~~~

大家也许会因为这事的披露,更加大了收藏这个盗版的欲望呢

--有一定研究价值,也算是另类版本了!~~~

不过,定性的话,性质是很恶劣的,是诈骗呀。
明明是自己翻印的,就该老老实实当时就标明“翻印本”得了。

此说不妥.1盗版直接侵害了收藏原版书者的利益.这是收藏界的大忌.
2自己翻印就是标明"翻印本",这里存在一个版权问题和授权问题.未经授权进行翻印是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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