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6日,苏南行政公署成立,驻无锡市。辖无锡市和镇江、武进、苏州、松江4个行政分区,27个县、市。无锡市下辖无锡县和3个指导区。7月,成立太湖区行政办事处。 1949年11月28日,苏南行政公署下辖松江、苏州、常州、镇江4个专区及无锡市。无锡市下辖无锡县。 1950年4月15日,苏南行政公署改名江苏省苏南人民行政公署,9月15日又改为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市改由苏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 1952年11月,苏南行政区、苏北行政区、南京市合并建立江苏省。1953年1月正式建省。 镇江地(专)区 1949年4月26日,镇江行政分区辖镇江、江宁、丹阳、扬中、句容、溧水、高淳7县。 1949年11月28日,镇江行政分区改设镇江专区。下辖扬中、高淳、溧水、丹徒、丹阳5个县及镇江市。专员公署驻镇江市。 1949年12月,句容、江宁2县划归南京市管辖;1950年1月又划回镇江专区。镇江专区辖7县1市。 1953年1月建省,镇江专区属江苏省领导。原属常州专区的武进、溧阳、金坛3县划入镇江专区。镇江专区辖1市10县。
1949年8月颁布《苏南行政区印花税暂行条列》。其中税率表第25目规定:凡公立、私立各级学校及各种训练班、讲习班发给学生之毕业、修业证书,每件贴印花税票一百元。小学以下毕业证书及学校所发成绩证明书免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