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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通商场也是有典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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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9月27日   清政府地方当局与日本驻杭领事签署了杭州通商场地和《日本商民居住塞德耳门章程》(后称《杭州日本租界原议章程》),正式确定杭州拱宸桥一带为通商场地,西以运河为界,从贯通运河的一沟起,向南至乌龟桥;北以一沟为界,从运河向东至陆家务河;东以陆家务河为界,从一沟起,向南到茶汤桥;南则从乌龟桥向东至茶汤桥划成一线为界(此线大致为当时的一条贯通运河与陆家务河的小河沟,后填没,今为定海路)。租界面积计900亩左右,约占整个商埠区1809亩的一半(原地浙江麻纺织厂地址即日租界旧址)。至此,杭州正式开埠,日租界亦正式设立。根据《原议章程》规定,租界内的财政、司法等一切中国主权全部丧失,均被日本领事控制。次年,中日双方再签订《续议日商居住塞德耳门章程》(后称《杭州日本租界续议章程》),规定“界内所有马路、桥梁、沟渠、码头以及巡捕之权,由日本领事官管理”。1896年,日本在宝石山东麓石塔儿头设立驻杭领事馆。杭州海关正式成立后,实权全都操纵在外国人手里。英美等国按有关“利益均沾”约章,要求在拱宸桥通商场内租地经营。浙江巡抚复照诸国,通商场地南部沿运河一带允许各国商人租地。至1897年上半年,列强在杭州通商场内租地,除日本外,计英国335亩,美国124亩,法国111亩,意大利和瑞士31亩。杭州是1895年清政府被迫与日本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时,被规定开辟为通商口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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