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客發表者:夏大緯老師,中國郵史會第913號會員,著作有『大清及民國郵政片封簡郵史』、『百年郵史郵話~第1、2、3輯』、『臺灣郵史郵話~第1、2、3輯』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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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大陸寄台補資封(上) --- 夏大緯
前段時間楊敏寬兄在華郵網介紹「大陸寄台補資封賞析」,前言中提及【夏大緯先生曾於2010年6月2日,在他的部落格郵文中寫了一篇「大陸寄台~退回補資封」。文中圖文並茂介紹了15件自1990年12月至1997年8月間,有關大陸地區寄台灣郵件,因資費不足以「欠資」為由退回寄件人,待補貼差額郵票後再寄的相關郵件做介紹。現受啟發,也找到所藏近20件自1989年4月至2003年間大陸寄台補資封,現介紹給有興趣的郵友,並補夏教授所缺的一部分。】,楊兄所言該文寫於3年前,當時個人才收集大陸郵品約僅2年時間,也僅是初步的收集還未開始研究(個人對郵品是先去收集,在數量、種類等較多後,才開始著手去研究,否則難免不夠周全,但郵品要求周全及數量,也可謂是一條永無止盡的發展,適度評量每人的財力及需求即可,雖然要寫郵文時永遠都覺得郵品不足,但如要等到郵品齊全再寫,可能永無可下筆的時刻,適度即可如之後有再增加郵品,再寫續或補充即可),且收集的大多為近20年左右便宜及種類繁多的各類郵品,但還是大胆的寫了一系列各種大陸寄台郵文,在當時也僅算是介紹並未真正深入,只是見當時一些大陸寄台郵品,似乎未見有人介紹及報導,如補資封、國際戳、基隆申一戳等,因而就為文介紹提供給郵友参考,事隔3年兩岸郵品越來越熱門,許多兩岸郵品可謂鯉躍龍門身價10倍、百倍,各種有關兩岸片封簡、郵戳、郵資、郵史、郵路等,也幾乎都有人在研究及收集,因而重新大整理並把近3年所購郵品加入,再寫此篇為續介紹給郵友参考。
(圖1、2)正面右上處貼2枚郵票郵資共28分,銷福建尤溪、1989.5.10日戳航空寄高雄,正面左側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並在正面中上處有手寫「应收90」字樣,該封重量應為30公克,郵資為60分加航空30分共9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重新在背面左側,補貼3枚郵票郵資共66分,銷福建尤溪、1989.5.12日戳(間隔2天)重新寄出,該封正面所貼2枚郵票國銘有塗銷、背面3枚則漏塗銷。


(圖3、4)正面右上貼3枚郵票、郵資共30分未銷戳航空寄中和,正面左側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背面銷新疆塔城、1989.8.2日19時、信函戳退回寄件人,民國78年(1989年)2月10日起大陸寄台信函水陸郵資,20公克以內由30分調漲為40分,該封少貼10分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正面左下處補貼10分票1枚,然後一併銷新疆塔城、1989.8.5日8時戳(間隔3天)重新寄出,該封正面所貼4枚郵票國銘均塗銷。


(圖5、6)正面右上貼3枚郵票郵資共20分,銷四川丰都、1990.8.13日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上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背面有四川丰都、1990.8.16日戳,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左側補貼50分票1枚,銷四川丰都、1990.8.19日戳(間隔6天)重新寄出。


(圖7、8)背面左下貼2枚郵票郵資共38分,銷安徽合肥、1990.11.29日19時戳航空寄高雄,正面左上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背面票右側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計12分未銷戳、及正面右上處補貼20分票1枚,銷安徽合肥、1990.12.12日19時戳(間隔13天)重新寄出。


(圖9)正面右上貼2枚郵票、郵資共40分航空寄高雄,正面中左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15分共55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左側補貼20分票1枚,再同時一併銷山西神池、1991.6.30日戳重新寄出。

(圖10)正面右上貼2枚郵票、郵資共30分航空寄高雄,正面左上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正面銷湖南衡阳、1991.7.2日14時戳,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左側,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40分,再同時一併把4枚郵票用筆劃銷,另在右中處銷湖南衡阳、1991.7.12日7時戳(間隔10天)重新寄出。

(圖11、12)正面右上貼2枚郵票、郵資共30分航空寄中和,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15分共55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背面有北京、1991.11.12日10時、81(支)紅戳,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下方補貼30分票1枚,再同時一併銷北京、1991.11.14日22時、81(支)戳(間隔2天)重新寄出。


(圖13)郵政快件封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貴州松桃、1991.11.26日戳寄高雄,另銷紅色T、20/150欠資戳,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由於寄件人没有寫地址無法退回,且快件没有開放寄台灣,把郵政快件用筆劃銷後,未補資再重新寄出。

(圖14、15)正面右上有貼票再撕下的痕跡,正面左上處有釘書機釘孔痕跡,應是有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背面貼5枚郵票郵資共220分,再同時一併銷福建福州、1992.10.12日15時戳航空掛號重新寄高雄。


(圖16、17)正面右上貼50分票1枚,銷黑龙江鹤岗、1992.11.24日15時、平信戳航空寄高雄,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15分共55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背面右上處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5分,銷黑龙江哈尓滨、1992.11.27日9時、国际戳(間隔3天)重新寄出。


(圖18、19)背面中間貼4枚郵票郵資共計220分,銷湖北宜昌市、1992.12.13日15時戳航空掛號寄高雄,可能是信函重量超過20公克,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背面票上中處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40分,銷湖北宜昌市、1992.12.16日15時戳(間隔3天)重新寄出。


(圖20)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黑龙江绥化、1993.6.5日10戳寄台北,另銷紅色T、20/150欠資戳,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由於寄件人没有寫地址無法退回,未補資再重新寄出。

(圖21、22)正面右上貼3枚郵票郵資共計60分,銷广东澄海、1993.7.31日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背面中間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40分,銷广东澄海、1993.8.1日戳(間隔1天)重新寄出,背面有台北(辰12)、1993.8.9日15時、TAIPEI機戳到達。


(圖23、24)正面右上有貼票再撕下的痕跡,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退回寄件人背面左下銷黑龍江铁力、1993.8.14日9時戳,寄件人重新在背面右上處貼2枚郵票郵資共計60分,銷黑龍江铁力、1993.8.17日13時戳(間隔3天)重新航空寄高雄,背有台北(辰12)、1993.8.23日15時、TAIPEI機戳及台灣、82.8.24日X時、高雄(子10)機戳到達。


(圖25、26)正面右上貼3枚郵票郵資共計20分,銷江苏南京、1993.9.1日19時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15分共55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背面左下有江苏南京、1993.9.2日15時戳,寄件人重新在背面中下處補貼4枚郵票郵資共40分,銷江苏南京、1993.9.10日19時戳(間隔9天)重新寄出,背面有台北(辰12)、1993.9.15日15時、TAIPEI機戳到達。


(圖27、28)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江西定南、1993.9.5日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左側補貼50分票1枚,銷江西定南、1993.9.12日戳(間隔7天)重新寄出,背有台北(辰12)、1993.9.20日15時、TAIPEI機戳到達。


(圖29、30)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甘肃兰州、1993.9.6日19時戳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水陸郵資應為4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背有甘肃兰州、1993.9.7日6時紅戳,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左側補貼20分票1枚,銷甘肃兰州、1993.9.8日19時戳(間隔2天)重新寄出。


(圖31、32)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福建连城、1993.9.11日戳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水陸郵資應為4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正面右中處有福建连城、1993.9.12日、(筒取)戳,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左側補貼20分票1枚未銷戳,背銷福建连城、1993.9.14日戳(間隔3天)重新寄出。


(圖33、34)正面右上原未貼票或只貼50分票1枚,正面左下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正面右上貼2枚郵票或20分票1枚,再同時一併銷山西运城、1993.9.9日12時戳航空寄台北,背有台北(辰12)、1993.9.22日15時、TAIPEI機戳到達。


(圖35、36)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江西高安、1993.9.18日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上處有釘書機釘孔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背面有江西XX、1993.9.25戳,寄件人重新在背面中間處貼2枚郵票郵資共70分,銷江西高安、1993.9.30日戳(間隔12天)重新寄出,背有台北(辰12)、1993.10.7日15時、TAIPEI機戳到達。


(圖37)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湖北荊门、1993.9.18日8時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上處有釘書機釘孔的痕跡,及銷紅色橢圓型欠資戳,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30分共7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下方貼3枚郵票郵資共60分,銷湖北荊门、1993.10.14日8時戳(間隔26天)重新寄出。

(圖38、39)正面右上貼20分票1枚,銷四川合川、1993.9.19日30時、(代)戳航空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15分共55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正面票下方及左側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計40分,銷四川合川、1993.10.6日30時、(代)戳(間隔17天)重新寄出,背有台北(辰12)、1993.10.14日15時、TAIPEI機戳到達。


(圖40、41)背面左中處貼20分票1枚,銷江苏溧水、1993.9.23日11時、(平信)戳寄台北,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水陸郵資應為40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背面有江苏溧水、1993.10.7日11時、(平信)戳,寄件人重新在正面右上處補貼20分票1枚,銷江苏溧水、1993.10.8日11時、(平信)戳(間隔15天)重新寄出,背有台灣基隆(一)、請寫郵遞區號、請用標準信封不清楚機宣戳到達。


(圖42、43)原未貼郵票,正面左中處有「改退批條」撕掉的痕跡,當時寄台信函航空郵資,應為40分加航空15分共55分才對,因此資費不足退回寄件人,寄件人重新在背面中間處補貼2枚郵票郵資共計55分,再同時一併銷北京、1993.9.30日22時、93(支)戳重新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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