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客發表者:夏大緯老師,中國郵史會第913號會員,著作有『大清及民國郵政片封簡郵史』、『百年郵史郵話~第1、2、3輯』、『臺灣郵史郵話~第1、2、3輯』等書。
● 轉載博客網址為 http://blog.sina.com.tw/twhsia/article.php?entryid=589152
台中錦町 ---- 夏大緯
個人之前所寫「台中新富町」一文中,曾引用張明富先生「日治時期台灣郵政史」部落格內的資料,即【大正9年〈1920年〉10月1日,「新町」與「富貴街」合併為「新富町」,台中大墩街郵便局改名「台中新富町」郵便局,錦町〈今平等街〉在新富町隔壁,當時規定只有日本人才能居住錦町,大正15年〈1926年〉4月22日,台中新富町郵便局改為台中錦町郵便局】,由此得知台中錦町是由台中新富町演變而來,由於其改變名稱的時間在大正15年(也是大正的最後一年),之後緊接著即是「昭和」年代的開始,由於昭和時期存世郵品所見較多,因此「台中錦町」的郵品應該也會較為多見才對,但較為奇怪的則是個人搜尋所藏儲金簿郵品時,所見銷有「台中錦町」戳的儲金簿,其使用年份多為昭和10年之後者,昭和1年至10年者則未見,由於儲金簿的使用跟一般片封簡有所不同,雖然可謂己相當簡便,但還是要憑原印鑑及儲金簿,才能至各郵局辦理存提款,不像片封簡可隨處、任何人、代寄等均可並無任何限制,因此昭和1年至10年未見銷「台中錦町」戳的儲金簿,一是僅個人没收集到、但並非代表没有,二是如上文記載「當時規定只有日本人才能居住錦町」,因此銷有「台中錦町」戳的儲金簿,事後大多因使用完畢退回郵局更換銷毁,或因戰敗隨主人一起遣送回日本去了?是否如此就不得而知了,也是因寫此文意外引發個人的懷疑及好奇,也盼郵友能解答者告知,如為何「只有日本人才能居住錦町」?有無特别原因?且此規定是一直持續到台灣光復才停止,還是之前某個年份就停止了?但為何昭和10年後就見有銷「台中錦町」戳的儲金簿存世?是否在昭和10年後有商家、商人或因工作、上學等,因各種情況會進入「台中錦町」,雖是居住但會在錦町停留、經過等需求,因而開始有較多此類儲金簿存世?所見昭和10年後雖有銷「台中錦町」戳的儲金簿存世,但該類儲金簿幾乎絕大多數的「住所」登記處,也可發現均並非登記住在台中錦町,因此可能只是純在錦町存提款或是因在錦町工作而就近存提款而己,上項種種跡像等也確是透漏出,似乎真的只有日本人居住在錦町,才會有此種情況發生。
(圖1)封面印刷為棕紅色、77×185mm尺寸大小、原簿所管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內頁型式為4折式、存提款次數為28次、由內閣印刷局製造,第1至4次使用均銷台中錦町昭和12年戳,第5次使用銷彰化昭和14. 3. 28日戳,由其封面「住所」登記處,可以發現原登記為台中市(但並非錦町,因此可能只是純在錦町存提款而己),後劃線更改為彰化,因地址更改其存提款地點也因而更改。
 (圖2)封面印刷為綠色、80×185mm尺寸大小、原簿所管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後劃線改為貯金局、內頁型式為6頁式、存提款次數為65次、由內閣印刷局製造,第2至28次使用均銷台中錦町戳,第29次使用銷日本小傳馬町昭和16 . 8. 22日戳,第32次使用銷日本東京貯金昭和16 . 11. 4日戳,第33次使用銷日本青山昭和16 . 11. 7日戳,第37次使用銷日本西巢鴨二昭和17 . 1. 23日戳,由其封面「住所」登記處,可發現原登記地址為臺中商業學校(現為臺中技術學院,同樣並非錦町,因此可能只是純在錦町存提款而己),後再劃線改變2次最後為東京市,証明其原由台中錦町昭和14 . 11. 11日使用到15 . 3. 18日,後到日本地區由昭和15 . 5. 29日使用到17 . 9. 23日為止共在4處地區使用,且存提款均有,僅在該本儲金簿封面「住所」處,登記新的地址更改而己,其餘原簿不變照常繼續使用,此種國內外同時「通儲」使用的案例,不論是旅行、讀書、工作、出差等,因早期當時那個年代出國不易,能夠出國的人數相信少之又少,會使用到儲金簿並留存至今的機率更低,可見其珍貴難得之處。

(圖3)封面印刷為棕紅色、77×185mm尺寸大小、原簿所管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內頁型式為4折式、存提款次數為28次、由內閣印刷局製造,第1至3次使用均銷台中錦町昭和16年戳,由其封面「住所」登記處,也可以發現原登記為台中市新高町(但並非錦町,因此可能只是純在錦町存提款而己,由其內頁「印鑑」登記處,也可以發現為「臺中市新高公學校長」)。

(圖4)封面印刷為綠色、80×185mm尺寸大小、原簿所管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內頁型式為6頁式、存提款次數為65次、由內閣印刷局製造,第2至8次使用均銷台中戳,第9次使用銷台中錦町昭和17. 1. 15日戳,第10至14次恢復為銷台中戳,第15次使用銷台中敷島町昭和17. 10. 15日戳,由其封面「住所」登記處,可發現原登記地址為台中木下町並未更改(同樣並非錦町,因此可能只是純在錦町存提款而己),但同時也在台中錦町、台中敷島町存提款,此種非更改地址但却在3處地方存提款者,存世及使用數量均不多較為少見。

(圖5)封面印刷為棕紅色、105×170mm尺寸大小、原簿所管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內頁型式為4折式、存提款次數為44次、由內閣印刷局製造,第1次使用銷台中錦町昭和18.1.13日戳,由其封面「住所」登記處,可以發現登記也是台中市錦町算是完全符合,這是個人所收集到唯一住所及銷戳均是台中錦町者,另該儲金簿的主人依照其登記的姓名為「張氏紅蟳」,應並非是日本人,此點是不符合「只有日本人才能居住錦町」,事實真像為何?或是至昭和18年錦町己開放給非日本人也能居住了?或是該儲金簿的正面「摘要」處,加蓋有一個紅色「證劵保管」字樣,是否跟其有何關連?這均是待後續追踪探討才能得知的。

(圖6)封面印刷為棕紅色、105×170mm尺寸大小、原簿所管為臺北貯金管理所、內頁型式為4折式、存提款次數為44次、由內閣印刷局製造,第1、2次使用銷竹山戳,第3至7次使用銷台中錦町昭和19年戳,第8次使用銷苗栗昭和20. 10. 2日戳,該本儲金簿使用8次均為存款共計存款21圓,最後一次存款時為昭和20. 10. 2日(民國34. 10. 2日),此時日本己於昭和20. 8. 15日宣佈投降,但未見該儲金簿主人提領存款,根據其封面「摘要」處加蓋有「據置」字樣(據置儲金即為定期儲金,以3年至10年為期,儲金人約定期限存入後,中途絕對禁止提款,1911年(明治44年)3月開始,為因應存款人的緊急需要,方始改訂辦法,在據置約定期限內,准予提取儲金存款),其到期日期為昭和22. 11. 17日,是否因為還未到期該人以為不能提領而未領?還是另有其他因素不得而知?另由其封面「住所」登記處,也可以發現原登記為竹山,後劃線更改為台中市柳町(同樣並非錦町,因此可能只是純在錦町存提款而己)、再劃線更改為苗栗,因地址更改其存提款地點也因而更改,且地址前後更改3次,每次也因存款的原因在3處不同郵局,銷蓋3種不同地名郵戳於1本,此種情況也是相當少見的特例,另該儲金簿的主人依照其登記的姓名為「赤城竹二」,則不知是否為日本人?如是日本人則可居住在錦町,或因事經常會去錦町,因此會銷錦町戳也就不奇怪了。
 由於郵品有限經由實物的介紹,做初步的探討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也期盼郵友來補充資料、圖片,目前個人所集日據時期郵品以儲金簿為主,片封簡類等郵品收集不多,無法互相對照、剖析有何差異不同之處,如同個人文中有提到「由於儲金簿的使用跟一般片封簡有所不同」,銷台中錦町的儲金簿似乎不多,但實寄的片封簡可能就不少(個人未收集、此是假設),因此還需對此有收集的郵友才能解答,另延伸而出待解答的則是,台中錦町在當時似否真的「規定只有日本人才能居住錦町」?什麼原因?何時解除?相信這也是很多郵友想要知道的。
参考資料﹕張明富先生「日治時期台灣郵政史」部落格
內的資料
2009.3.10日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