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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opapa 于 2015-6-2 15:01 编辑

回复 1# 夏大緯1


   好文!!!

  記得當時行政院新聞局在台北郵局設有一個"核驗中心", 專門查驗大陸地區出版品, 電影片, 錄影節目,廣撥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之情
  形, 對違規品會開立 "郵件提驗憑單", 並命收件人至"核驗中心"辦理退運, 銷磁或銷燬手續, 逾期即予沒入之處分~~~   

   附件二.jpg
何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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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夏大緯1


   這有整套公文, 包括提驗憑單, 申領通知單, 掛號回執及最後行政院新聞局之沒入處分書
何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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