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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ihk 于 2010-6-21 00:17 编辑

人类5000年科學的成果,可能没有近200年的多。中国很多技艺的传授也是有很多规矩的,例如只传子不传女,只有正式弟子才传技艺,几千年耒很多中国传统的、也被社会所认同的规则,武功秘密,多少也有版权法的味道,只是比版权法更落后,更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古代一个名医,只有为人治病,却少有公开秘方,广传医术的记载。茅台酒、中华烟,世代有公开其配方的吗?其实现代的版权法已比以前的秘方进步很多,需要者只要出钱购买就可生产。楼主的话里暗藏一个题外的命题:富人是害死穷人的。有钱人和穷人并非一定是应互相仇视的,亿万富翁不一定是穷人无法得到冶疗的祸首,我却见到有很多穷人是得益於亿万富豪的发明创新科技成果才治好病的。不要激化社会富人穷人茅盾吧!如果没有世界首富的盖茨发明互联网,你还不能上网作如此发泄呢。没有创新的人才不怕被人窃取咸果。谁的发明创造有益于全人类,就应让他得到亿万财富,贪污的人得到财富才应受唾弃,版权法就不是保护贪污的法。版权法并没有不准你得益於他人的创造,仅仅是不准你冒充是发明者而己。“伟哥”人人可吃,只是不能让你制造、出售谋利而己,你自己制造自己吃,还是可以的。我写的文章人人可读可用,只是不可让有的人拿来抄在他的文章中,说是他的研究成果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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