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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一年多了,也未搞清如何这种贴法。
曹杰 发表于 2010-2-22 14:34



    看来是难题了!附加费躲躲闪闪,就是多谜,多难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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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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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未看我前面发的保康县附包单的帖子,保康县1993年1月起按省定标准征收附加费,叁角/件,2月 ...
jhuai2000 发表于 2010-2-23 08:48



    说得真好!
    乱说加两句:省定的合法!加戳!自定的心虚!不落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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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想法比我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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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戳是中转戳。无意盖在附凭上。
陈凤刚 发表于 2010-2-24 21:08



    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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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内情的朋友说说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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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最外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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