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郵聯公約是一種通用的條款.但並非各國實施細則會完全一樣
六、出口欠资邮件(二级)
一、筒(箱)开 ...
davidpeng 发表于 2010-4-2 12:02 
一、筒(箱)开出的平常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和卡片式印刷品欠资,应粘贴批条,批明欠资数额退回寄件人补足资费再寄。无法退补的,印刷品按无着邮件处理,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按下列方式批注欠资款额后,按原发运方式发往前途:在封面上加盖“T”字戳记,其后以分数形式批注欠资数目,分母为20克以内水陆路信函资费,分子为欠资数额。
这也是一种处理方式,但 分母应该为(大陆邮台湾邮资,并非国际邮资)20克以内水陆路信函资费,分子为欠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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