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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那位有9月25日陕西《集邮天地》上面刊登了扬启国先生《对“附加费”争论的最后一次陈述》的文章。其主要观点是:“附费”是邮资至今没有找到合法证据。附费如果符合邮政改革要求,为何被叫停?为何不坚持下去并以法律加以确认呢?
麻烦有此期刊物的邮友把此文章上传一下以进一步了解。谢谢!
姓名:陈凤刚地址:北京大兴旧宫润星家园15-1-103
中国邮史研究会会员手机:13901301766
邮编:100163 \邮箱(支付宝):19460911@163.com
虚心向强者学习,友善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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