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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邮政附加费收取范围及标准-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8年5月5日起,对上海邮政收寄的挂号邮件和印刷品加收地方附加费。

 

1988年上海邮政加收地方附加费范围、标准表

邮件种类

单位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备注

挂号

邮件

国内、国际挂号函件

0.15


国内民用包裹、纸质品包裹

0.10


商品包裹、国际包裹

0.30


汇票10元(含10元)以上

0.10

     不满10元免收

国内邮政快件

0.40


国内、国际特快专递

2.00


印刷品

500克(含500克)以下

0.10  

   1. 包括国内、国际

   2. 印刷品挂号收附加费0.15元/件

500克以上

0.20 

上述收取附加费办法于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资的同时取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3 20:25:28编辑过]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多谢,杨兄补正。
何剑均 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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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剑均 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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