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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的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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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祥
邮箱:地址:28 Jansen Road #02-02 Jansen 28
Singapore 548431. 新加坡

《哈尔滨市志 外事志》
 辛亥革命后,仍沿用清廷旧制,由吉林省交涉总局负责发放护照和管理签证事宜。1913
年5月,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向吉林省派驻特派员。鉴于哈尔滨情况特殊,交涉事务繁难,9
月,国民政府外交部向哈尔滨派出交涉员(后改特派员),成立交涉员公署(后改为特派员
公署),负责护照和签证事宜。
  1920年,东北地方当局在加强对入境外国人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护照和签证工作的
管理。1921年,哈尔滨侨工护照改由侨工局签发。
  1922年2月9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发出第27号训令,规定从4月1日起改用新照。不同性质
的护照由不同机关签发,官员、学生及出国旅游人员护照由哈尔滨特派员公署发给,工商人
员出国护照划归各省侨工事务分局办理。
  1927年7月1日,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发布《特别区内侨民临时居留执照暨居留执照
规定》,废止原颁布的《侨民临时居留执照和居留执照规定》。同时,在哈尔滨成立护照检
验所。
  对于入境外国人需办理入境护照事宜:本市邀请人个人先购专项用纸;添写好《递禀》;
个人申报;经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审批;发放执照;通过领事馆签字后,可进入中国境内。
  1929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决定撤消哈尔滨交涉员公署,由外交部直接办理。1930年南
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又决定成立外交部驻哈尔滨特派员公署,办理护照签证工作。
刘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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