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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枫之叶 于 2010-6-25 23:34 编辑



这个说法不正确!

应该说是:收件单位没有资格收取的机要邮件!

原因是:机要邮件的使用单位一定要在当地的机要通信部门登记备案才能够收发机要邮件!
       (登记的单位有相关条件限制,不是想要登记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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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没有资格收取机要,但可以由该单位主管或者主办机要单位代转,类似挂靠,呵呵……
蓝蓝蓝梦 发表于 2010-6-26 09:44



    这个单位没有资格接收邮件,因此该邮件就必须退回去,

不然丢失了谁付责任?

这个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一切按照规定来的,不能想当然的!

就是因为这种东西的制度很严谨,因此才有收藏研究的价值!

这种才是好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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