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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华邮家
肖宏先生发表在《艺林堂集邮丛书》6的“民国时期按印刷品邮资实寄明信片举例”是一篇好文章,资料丰富,读后获益不浅。
但文内图4一枚于1915年2月23日由重庆寄万县之五色旗片,肖先生认为由于该明信片通信内容全部以英文打字机打字,没有手写,因此可以当印刷品邮资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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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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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在文献版《实用中国邮资手册·完全版勘误表》帖子回复我关于手册该项邮资错误时说:“TK先生所说亦有道理,在我原来引用的资料中,如手册中所列,后确实又有资料与TK先生所说一致,而且二者均有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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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没有说明1912年4月20日外埠明信片邮资已调整为1.5分的资料引自何处,但以台湾出版的《中国邮资考》及人民邮电版的《中国近现代邮政资费史》均列出国内外埠明信片邮资1917年7月1日才调整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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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K "肖先生认为由于该明信片通信内容全部以英文打字机打字,没有手写,因此可以当印刷品邮资寄 ... parisiica 发表于 2011-11-7 18:35
是否手册误导可能肖兄才有发言权吧! 陈兄是否太主观了?!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11-7 20:44
大家可以多研究一下中国的邮章,中华邮政章程中有关印刷品的定义和解释,我原文的说明中个人的理 ... spaceship 发表于 2012-6-27 09:27
當時中國郵政規定承認打字機打的貨色價目冊、通知單通告、各類布告算印刷品。 以上3種以外不算印刷品。 TC 发表于 2012-6-27 09:32
只要邮政章程中没有"私人通信(明信片)以打印机打印不能算作印刷品"的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就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可能,无论是钻空子也好,还是打擦边球也罢,亦或是邮局默许默认这种在明信片上用打印机打字的作法,毕竟我们还是经常可以见到这种实例实物的, 当然,各地邮局对上述情况的操作处理结果是不尽相同的, spaceship 发表于 2012-6-27 12:19
使用打印机打印的资料,都可以作印刷品寄递的.尽管有时只打印一份... spaceship 发表于 2012-6-27 13:49
对于印刷品明信片来讲同样,也应以邮资来进行分析和判断spaceship 发表于 2012-6-27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