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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谢谢关心——提出不必“意气用事”。其实我和王先生都没有“意气用事”,只是在据理力争。至于用“!”、“?!”,只是为了加重语气和表示疑问——本来,标点符号发明是供人用的,以在文字表达中增加些色彩。请放心,我和王先生不会伤感情的。但我与王先生的争论恐怕还会继续下去,因为我俩都觉得通过“争论”形式来明辨是非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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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王厚邦在2008-9-18 11:45:25的发言:
      石教授在88楼写道:因此,王先生的“说明各支局要将外信都送到总局,由总局分拣盖小圆戳完全没有根据,只是王先生臆想出来的。

   如果看王先生86楼的原文: 
      石教授说: 王先生说“到北京各支局都可寄外信(有大量干支戳作证),但你有没有发现,干支戳销票后,还要加盖中英文日戳中转后才能寄往国外?!
      这当然看到了,说明各支局要将外信都送到总局,由总局分拣盖小圆戳。


    从86楼的原文可看出,合乎逻辑的推理应该是:王先生的这个结论是根据石教授提供的材料而得出的。
    石教授不是说:北京各支局都可寄外信(王先生插话:说明北京没有什么专门的涉外邮局),北京各支局用干支戳销票后,还要加盖中英文日戳中转后才能寄往国外?
     我想:到那里盖中英文日戳呢?那不就到北京总局去盖小圆戳插话:即中英文日戳和进行分拣。北京有一个总局,难道对外信还要有多个分拣中心,这种机构重叠的想法才是石教授先生臆想出来的。

     石教授发问:总局有必要要包搅北京全部涉外信件转发业务吗?
     我说,那当然,就是国内的信件也要总管。就是现在也这样的吧!

      也请了解邮局机构的同志发表意见。我等均是真正的局外人,一知半解在作无谓的争论。

     为什么不能有多个分拣中心?当时北京已有火车,位于不同北京区域具有涉外关系(由中国邮政当局与国际邮联协议确定)的总局、分支局分拣出外信后通过火车直接发往国外,这怎么变成“机构重叠”呢?!
      至于王先生说的“那当然,就是国内的信件也要总管。就是现在也这样的吧!”更是强词夺理——“总管”就要把信件集中到总局包搅转发?!显然,总管只是业务管理,不是包搅转发。
      还有一点,王先生您为什么总是避开张老先生的这一段话:“后经邮政纲要(第1867条)增改为 [专为邮务管理局及与外洋各国有直接关涉之局所应用] 故各等邮局之使用该国外戳者亦多”。这一段话分明说明除了总局以外,使用国外日戳的还有“各等邮局”。这“各等邮局”,显然就是涉外的分、支局。——请王先生就此段话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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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王厚邦在2008-9-19 9:34:07的发言:
   还有一点,王先生您为什么总是避开张老先生的这一段话:“后经邮政纲要(第1867条)增改为 [专为邮务管理局及与外洋各国有直接关涉之局所应用] 故各等邮局之使用该国外戳者亦多”。这一段话分明说明除了总局以外,使用国外日戳的还有“各等邮局”。这“各等邮局”,显然就是涉外的分、支局。——请王先生就此段话发表意见!

    这段话我的理解为:清代开始只在总局和通商口岸及附近邮局发给汉英小圆戳,只有几十个而已(严先生收集整个清代规范的小圆戳才77个),后来有的地方发达了,对外信件多了,就又批准几个地方的邮局可以用汉英小圆戳,按严先生收集的统计,民国使用小圆戳的邮局比清代增加了不到20个地方的邮局。这新增加的近20个地方邮局的小圆戳就是张先生需要解释的“各等邮局之使用该国外戳者亦多” 。我认为从这段话说明不了PEKING(1)戳是北京一支局用的戳,所以未予理睬,石教授对我在85楼上提出的北京一支局没有使用PEKING(1)戳的论证不知有什么宝贵意见.

王先生上述的北京一支局,用的是干支戳,我认为是国内一支局,与涉外一支局(或一分局)是二码事——我在前说过——当时可能北京存在二类分、支局——涉外分(支)局和国内分(支)局。以上推论,是否合理,供王先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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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王厚邦在2008-9-19 10:10:57的发言:
因为在网上和石教授讨论和争论有关我国汉英小圆戳的问题,就迫得人去进一步思考和学习,昨晚突然想到文献上讲过汉英小圆戳:“仅供国内总局使用,加盖在国际邮件上。”“如注意使用,这些日戳可使用15年左右”,到1918(民国7年),离1899年已经20年了,离1904年也14年了,是到寿命了,所以北京总局该换新戳了,这是不是就是PEKING(2)和PEKING(3)小圆戳出世的原因呢?——按石教授说法,这只是推理猜想。只是一种可能,请大家别当真。但若有不同意见发表,还是欢迎的。不能光我和石教授发表意见,请大家也发表意见!

王先生:这15年左右,说的是邮戳的一般寿命。寿命到了,就需换戳,但换戳一般不会改变戳内信息内容。倒是由“横不连边线”变为“横连边线”,或是戳中的字体变化,是后继戳的特征。这倒也是小圆戳研究应该讨论的问题——例如:“横连边线 是何时开始的?它是否是 横不连边线 用坏后的后继戳?”供先生研究、考虑问题参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9 16:03: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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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小圆戳的一支局、干支戳的一支局——就是二类支局。小圆戳的一支局可以直接向国外发信,故称涉外支局。干支戳的一支局要寄国外信,必须中转——或由总局中转、盖总局的小圆戳;也可由涉外支局中转、盖涉外支局的小圆戳。发展到现在,当然没有必要分二类支局了。但清末民初是肯定有二类支局的——张老先生书上是有明确说明的。能收寄外信,不一定是涉外邮局。能直接向国外发信,才是涉外邮局——王先生在此问题上概念有错误!仔细看看张老先生有关论述与清代相关邮政文件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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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会长:我认为不会在一个支局内既有干支戳,又有小圆戳?!总局内才可能既有干支戳、又有小圆戳。所以支局是有国内支局和涉外支局之分的。这在张老先生的《中国邮戳史》之“中英文日戳”章节中说明得很清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3 19:34: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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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有可能“涉外支局”既有干支戳、又有小圆戳,但“国内支局”是绝不会有小圆戳的。这也是为什么小圆戳比干支戳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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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9-23 20:23:39的发言:

哈哈!看来老同志还要多看点东西才行!

    对,我正在看书学习,还希望麦会长多指教——直接点出错误之处。
    关于涉外支局,张老先生书中是有明确说明的。
    至于涉外支局是否既有小圆戳、又有干支戳,我认为是可能的,因为涉外支局也经营国内信件业务。国内支局就只有干支戳而没有小圆戳了,因为它们无权直接向国外发信。
    至于三水的邮局情况,麦会长你是权威,当然比我清楚。但我也有我的看法(当然只是推论,可能对、可能错,要经实际检验)。我认为:如果三水当时只有一个邮局,那就是总局,此邮局又有与国外直接交换信信件之权限,当然它既有小圆戳、又有干支戳。若三水当时有二个以上邮局,其中一个有涉外权、一个(或一个以上)无涉外权,则有涉外权的邮局(总局或支局)既有小圆戳,又有干支戳。而那个(或那些)无涉外权的邮局(一般就是国内支局)就只有干支戳而无小圆戳。因此,我认为三水可能有多个国内支局,而涉外邮局(或许就是总局)只有一个——因为三水只发现有一种标准的“五信息”小圆戳,没有发现带戳号的小圆戳(或年位处是戳号的“五信息”戳,或横上戳号的“六信息”戳)。
以上答题,请麦会长批分——对在哪里、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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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指点哪些对、哪些错。所谓大方向又是什么?不要“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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