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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法分子,给截糊了~~~
福州小王 发表于 2011-5-10 10:14


刚看到此贴,王兄此言差矣,当时我看到贴,那贴只给了一个淘宝链接,并不是售卖贴,我拍之前也问过店家是否有效才拍的,并没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后面的跟贴者应该拍下才有效,如果只是替某人预定,这种不太明确要的表达我觉得是无效的,但关键要看店家认不认可。因我喜欢邮戳,看到好的东西就拍下,并问店家是否有效,我觉得是公平交易,而非不道德交易。一家之言。
姓名:詹彬华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晓园新村17号602(5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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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大家说明白才好,免得伤大家和气。谢谢麦老理解。
姓名:詹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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