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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自己的观点:其一、这应该是一个略有邮识的人伪造的,从2个戳记的时间,戳记的府名,格式来看,“自我满足感”应该很强大的!其二、但其历史底蕴和社会习俗太缺乏。且不说“府”在民初基本废止,单就收信人的“利民粮店”这一地址,就基本上是现代人的口吻。还有封上其他的信息,比如“开封府”的简体“开”字,可以参证。其三、巧合的机率太强。2个戳的字体如出一辙,因为不是小代办所的戳记,如此推测,应该是河南省局统一刻制下发,省局出现如此重大失误,难以想象;假如真有,也就应该有其他同样戳记的出现,但目前除了此封,众多前辈、邮友并没见识,不符常理;加之收寄局沿用该戳,投递局仍然用,这种巧合出现的机率有多大,可想而知。因为不规范戳的使用,除非临时应急,很难在二级局长期使用。其四、如果是沿用,使用了20来年,在业务量相对较大的盖销下,还如此清楚,那日戳的质量可创世界之最了!反之,如果不常用,那这个封能同时盖销不规范戳,可谓天方夜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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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 泡面与可乐


   这个只是“半桶水偏要淌得很”之人造出来的封,如果是“满桶水”之人造出来,就只有留待方家指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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