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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藏的《南京市邮电局邮政业务通知资料汇编》

没有数码相机,只能选择一些有趣的记载,让朋友们看看了:

(一)函件

1.收寄整寄整付的邮资应将邮票贴在第二联背面。

3.收寄普通挂号时,应询明内中有无粮布票,一但问清内无粮布票,应该在收据上加盖“内无粮布票”字样的戳记。

7.同一寄件人一次交寄平常函件或挂号三件以上者,得作为整寄整付邮件交寄。不足此数,应贴邮票交寄。

16.下放干部寄给省委办公厅的信封上注明“下放干部通讯”的信件,不论用平信或挂号交寄,都可不贴邮票,作为“收件人总付邮资”收寄,其资费由本市北京路支局统一登记按月向省委办公厅结算。

(五)邮件资费

2.修改波兰水陆路包裹资费:重1公斤者3.30元、一公斤以上至三公斤5.10元、三公斤以上至五公斤6.80元、五公斤以上至十公斤13.20元、十公斤以上十五公斤19.40元、十五公斤以上至20公斤25.60元。

4.养猪特种邮票不要贴在寄往伊斯兰国家的邮件上。

(九)其他

2.邮电局寄递集邮者要求加盖日戳的邮票,如果只装邮票不附信件,可按印刷品封装和印刷品资例纳费。但如集邮者未要求按印刷品寄递,仍因固封从信函交寄。

此资料印于1961年10月,油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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