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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研究好了!
买的会去深入研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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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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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兄说这是梦幻邮品,我觉得8100美元的价格还是低了,不过我没有那么多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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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片上內容看兩人的交談,似乎是經互寄互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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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較負面的判斷,回片是蓋銷(較難有實據,只能存疑),也不能抺殺此片的特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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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莫斯曾经希望寄不撕开双片至中国(去片已经使用,从中国寄到德国),但是邮局不允许,然后他只能撕开回片和去片,寄回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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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明信片有時可以作印刷品,有時郵局又不放行。但是若果明信片作印刷品投遞,合乎章程對印刷品的條件定義,只是個別郵局員工理解不夠,不是因有些不放行而否定明信片作印刷品的郵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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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撕开双片,去片和回片同时寄回似乎不是很和常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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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章是否明言禁止不撕開雙片不能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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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呀,没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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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lainfang 于 2010-1-12 08:51 编辑

但是清四次片上写“如回信须写于副片”,是不是说去片必须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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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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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此片的人很高明,能洞察雙片的使用漏洞,好比早前那枚郵資片作國際印刷品投寄,有著同異典同工之妙。
edward 发表于 2010-1-10 10:39

若果將頭次投寄寫在回片上是否不能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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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民国建立后,章程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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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覺,就算是集郵品,不是無中生有,符合章程,透過實寄顯示其另一面的使用例,算是難能可貴的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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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很好,不过如果再自然一点,起码再做的自然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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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表达一个不同的观点吗?我觉得去片是盖戳,没有实寄
alainfang 发表于 2010-1-11 23:50



   來一片更早的難兄難弟一樣的實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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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史研究會499號會員E-MAIL: c0916439966@yahoo.com.tw主集:孫中山像明信片,民國郵政明信片歡迎參觀我的集郵博客-----http://blog.xuite.net/c0916439966/tw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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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黑人兄弟早有了,怪不得不出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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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為了制作集郵片,又要寫字寫到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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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写的真好。看来是实寄过的,我收回我错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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