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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是有一些人专门抄袭别人的作品,盗用他人的图片,发表在报刊上,实不应该。吴斌友揭露此事我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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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的莫过于两点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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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此事可大可小,大家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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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好几个这样的在网上抄袭人家文章再去投稿的人。我也遇到过。很是郁闷。
所以我现在在网上发的文章都是我已经投过搞,被杂志采用过了的。新文章从来不发到网上。

南昌 曾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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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家园地址作废,寄件请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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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什么最贵!和谐,一切皆可解决。--引用电影《非城勿扰》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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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谁家无觅处  双手合十不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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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坐下来还是漫漫说说,只要双方都是诚心诚意的,相信没有过不了"坎",静候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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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确实碰到这种事大家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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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吴荣先先生的上述答复,我并不满意,抄袭了文章、盗用了图片,仅仅用“未注明来源”来解释就可以了吗?于是,我于24日写了一封回信,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同时发给报社和吴荣先先生:

fficeffice" /> 

吴先生:您好!

来函收悉,现回复如下:

从您的来信中得知,您的大作《两岸通邮,“香港·内详”实寄封成珍品》的“资料与图片都是网上搜到”的,因而您为未注明其来源而表示报歉。对此,我就有一点疑惑了:既然“资料与图片都是网上搜到”的,为何您还能心安理得地署上您的大名发表,是为了提高您的知名度(您的知名度已经很高了),还是区区几十元的稿费呢?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固然,不论是报刊还是网上发表的文章,均是供广大读者阅读、参考的,如果您仅仅是将其下载、保存,供自己当作资料使用,自然无可厚非;但若将其拼凑一下,签上自己的大名,作为自己的作品来发表,其性质将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害了原文作者的著作权和名誉权,也欺骗了广大读者和报社编者,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和道义的遣责。因而,笔者希望吴先生能按照本人在严正声明中所说,对自己的行为在《湖北邮电报》“集邮”专刊上进行公开道歉!

吴先生是集邮大家,各种邮报、邮刊上常能拜读到先生的大作。而笔者愚钝,每年仅有五、六十篇小稿见诸报刊,但每篇均是笔者绞尽脑汁、独立完成的,因而虽较为稚嫩,但却凝聚着笔者的心血,笔者也一直视之如自己的儿女,爱护有加,不愿让她受到丝毫侵害!例如笔者收集“两岸通邮史”邮品已有二十年,收集的各种封、片不下数百枚,而撰写的这方面的邮文却仅有十余篇,可以说每一篇都反映了笔者的收集体会和收藏成果,旁人也许很难理解!

如果笔者也是将网上的资料、图片信心捡来,随意拼凑,自然不会在乎是否被抄袭、借用、侵权,因为别人根本侵犯不了我的著作权和名誉权(本身也就没有著作权和名誉权)。

在此我还要感谢吴先生将自己的博客地址告诉我,我会认真拜读先生的大作,但绝不会借用吴先生的资料和图片以自己名义发表的,即使引用部分精髓,也会打上引号,注明出自吴先生的大作!

以上所说,均是肺腹之言,如有冒犯之处,还请吴先生海涵!

致:

礼!

                                                                 吴斌

                                                            200924


    当天,我即收到吴荣先先生的回信:

现将我收集到到两篇大作寄上,不知阁下引用时注明出处没有?

我目前写邮文很少,主要兴趣不在集邮。你实在要闹,我只有奉陪。

 

读了这封信,我十分气愤。维权竟然变成了“闹”,而侵权者却理直气壮地要和我“奉陪”,这是什么道理???

自然,我的文章若有侵犯他人权力的行为,被侵权人理应维权;但若仅仅是参阅一些公开的文史资料,窃以为应另当别论。在此,我还是应该感谢吴荣先先生的提醒!

气愤之余,我还是忍了忍,毕竟还在正月里,新年还没有过完。同时,我也抱有一份侥幸,或许吴荣先先生会良心发现,主动和我联系的。我并不需要其他方面的赔偿,只要吴荣先先生公开说明事情真实情况即可!

然而,直到今天,吴荣先先生却既没有和我联系,也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说明。迫不得已,我只能在华邮网上将此事公开,相信广大邮迷和网友来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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