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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没有这种硬性规定,各种戳乱销的情况很普遍,而且这个是邮局挂号的,更加不会欠资。搞不懂当时是如何操作成这样。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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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应当算欠资,国际戳本不应当用于国内销资.

但从收寄窗口开始,邮局还是都把它一路绿灯放行了.

这倒也算是记载了一段真实的邮史.

有粮千担,也是一日三餐;有钱万贯,也是黑白一天;洋房十座,也是卧室一间;宝车百乘,也是风光一时;
高官厚禄,也是上班下班;妻妾成群,也是一夜之欢;山珍海味,也是一副肚腩;荣华富贵,也是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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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22点87年用'社''字戳汇单2件

本是好东西,但被搞得奇奇怪怪,又超贴又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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