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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使用实例(广东佛山)】:1990.7.31.取消“附加费壹角”的收取

本帖最后由 fslgr 于 2012-4-7 22:45 编辑

1990.7.31.上调邮资首日,寄国内外埠挂号信2角变5角。
全国大部分地方,包括佛山从1987年1月开始征收的【邮政附加费】也暂时告一段落,停止收取。
已预盖“附加费壹角”印章的收据划销后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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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罗广荣
通信地址:
528000广东佛山禅城区华远东路24号7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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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
甄民馨 发表于 2012-4-7 22:33


还有汇款的实例,快件由5角上调到8角。
【附加费】预销章也是采用同一种方式处理的:划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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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期附加费都是给付凭单。
甄民馨 发表于 2012-4-7 23:55


正所谓:“各处乡村各处例”也。
    建议甄兄贴些东东出来共享一下,广东早期附加费的整理和研究有赖大佬你的一分力啊。
可统一格式发帖,如:【附加费使用实例(广东江门)】: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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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是在挂号条和汇款收据上预先盖好附加费戳,怎知附加费取消,所以只能划销便了事。
黎佐云 发表于 2012-4-11 18:22



    正是老黎说的这样。

用于组集;说明“附加费停收了”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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