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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邮政样张,是北京鸿纳公司做其他业务时把这个图印了N张作为效果图,所以可以叫样张,但不是邮政意义的样张。不可作为邮品展示。
喜欢收集民国时期的储金类的票品。支付宝:taoyand@sina.com,陶彦,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孟将堂路188弄87号102室,201713.手机:18616027338中国邮史第1138号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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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ntaoyan


学习了,如果是在印制过程中产生的,作为印刷过程中的一环,应该得到认可。
李登强 发表于 2012-7-1 13:35



    这个“印刷”没有邮政意义,或者说没有邮政授权,所以它不是邮品,更不是邮政意义的样张,而仅仅是印刷样张。注意;只有有邮政意义的邮品或印刷品可以参加邮展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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