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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水有價 4內地客住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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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內地旅行團,今早聲稱旅遊巴太擠逼,加上導遊態度差不守時,4人拒絕登車,更聲淚俱下要求接待的旅行社賠償每人3千元。旅行社負責人顏小姐指旅客索償無理,拒絕賠償3千元,但最後安排旅客免費入住多一晚酒店,明日再乘船往澳門及珠海繼續行程,解決事件。
田進福     香港新界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期36-37號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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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團友報警時,因著早前試有過大陸團沒有酒店住宿,香港傳煤還是站在團友的角度報導,後來得知是因其中一輛車故障,旅遊公司便要求團友們坐得擠迫點,(香港對超載基本是嚴厲執法,若有意外,保險不會賠償,旅遊公司亦無必要承擔此風險。)第二批上車的旅客不願上車,要求另車接載,因當其時早上5時多,周張一番後,第二輛車便延誤一個小時來接載。此時旅客要求賠償每人三千元,否則不願上車,當時旅遊公司應承將他們的船票轉為頭等作補償,但是當中十一人堅拒上車,導旅因要照顧其餘願接受頭等補償的旅客,便視這十一人單方面毁約,繼續行程。

事情本來是小事一椿,因其中一輛車故障,兩團暫時共用一車,本是無可厚非,但是後上車的團友認為是吃虧了,先來開天殺價,這種無理開價,已經超越了有理有據的個人維權。有點像廣東人說的:打死狗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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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我们大陆整体公民素质确实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这从网上很多“听风便是雨”、以主观不 ...
王小虎 发表于 2013-5-1 20:34


轉載一位好朋友對國內的觀感,共勉之:
我上個月上左廣州,我拖住個細仔搭巴士,全程只有十五分鐘車程,已有兩個後生仔先後讓座給我們,我非常非常驚訝,想不到大陸會有這種情況出現,從那天起,對國內同胞,我未有完全失望!! 中國人,我們一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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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没有任何责任,正当维权,个人方式方法不同而已。有什么问题?

航班坏了,延误晚点可以申请索赔,为 ...
asiaphilately 发表于 2013-5-1 21:29

百度: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才可以得賠償。
而香港超過3小時,則可以伸請索償
另外先生好像沒看清楚,原本旅客仍可以依時出發,只是因其中一團車輛壞了,有人不滿兩團共乘一輛旅巴由酒店往碼頭去澳門,堅拒上車,而導致誤時。況且旅遊公司亦顠作出頭等船票賠償,只是有人開天殺價,則有點問題。假設我在你公司拍了一萬元郵品,錢付了,後來貨不發,我要求你賠償10萬,這索償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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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前年在广州坐地铁,带着小虎妞,也遇到不少主动让座的人,既有外国人,亦有我们国内同胞 ...
王小虎 发表于 2013-5-1 22:01


但是香港差得多了,人人手裡一部智能電話,只顧做低頭族,忽略了周邊需要幫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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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导说还有一个司机,我认为这可能才是问题从小事变大事的重点。
王小虎 发表于 2013-5-1 22:03


沒看到另一司機的報導,究竟這司機發生了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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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王小虎
司機可能是受薪,又或是與公司分賬,為口奔馳,理應對顧客不會產生無緣無故的恨,是否這幾位團友借壞車事件刁難司機?
旅遊本來是圖個開心,他們多點體諒因意外壞車,願與另一團共用一車往碼頭,開心事就不會變成掃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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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在上面说了,我发此贴本意是为觉得这个男人痛哭搞笑而发的贴,别无它意
看来以后任何不好的 ...
姜运南 发表于 2013-5-2 08:58

我也冒著被批鬥也要說些真心話:

人性是有階級觀念,以最單純的說法,人會對自已的子女會付出最無私之愛。假設有一群廣東人愛吃榴槤,因此果氣味讓人愛恨分明,不愛的會敬而遠之,所以大家都有共識吃此果盡量在自已家裡吃。但是經常有不同的廣東人在你家門前吃,而你甚厭此味,你會如何看待此群廣東人?相信你會先以禮相待,叫他們要尊重不愛此氣味的人,可能這些廣東人也接受意見,部份則依然故我,其他外來的廣東人亦不時聚集你家門前吃,你會否只視為個別行為,還是視為廣東人的族群性?

香港雖是移民城市,但是歷經數代,能住下來的則視為家鄉,加上人口擠迫,公共道德自然被大多數人重視,大陸人在香港失德事件不是單一事件,其他按下不說,就以隨處大便,基本是常有發生,嚴重則導致針峰相對。但是為何其他較落後的國家的人民,如印度、巴基斯坦、印尼、非洲等地國民來香港,反而會尊重別人文化,不會發生此事?這個是否如“杜邦”所言是制度形成當代民族性,因政府不尊重人民,人民的維權便以過激的手來法表達。同樣,在外地除不懂尊重當地文化習慣外,更以同樣手段維權,終導致讓人蠻不講理的觀感,演變成地域性的族群歧視。

我也常說香港人30年前在外名聲也不好,財大氣粗,太自我為是,但是香港人有點優點,能接受批評。當時東南亞國家對香港旅客也不客氣的批評,反觀香港傳煤香港人也沒有獲短,還一起揭露港人在外的醜態,讓港人明白自已的問題所在。大陸和香港最主要的差異,不是人民質素問題,因為修養可以學習,但是能有胸襟接受批評,承認自已失誤的,似乎當代中國人就是欠了這點,可能是制度影响了當代中國人,所以很多港人不明白,明明是不對,為了面子偏說成自已有理。可能香港人經歷過西方文化的洗禮,西方其中一個重要價值觀是基督教的悔改精神,錯了就是錯了,就得承認,德國承認二戰罪行,反之深受中國文化影响的日本,愛面子,粉飾言詞,淡化戰爭罪行。我寧願國家像德國人有的道德勇氣,也不願像日本那種同一骨子的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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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小晟


   香港导游的鸡贼, 装傻冲楞. 不是一般人能领悟的.
   我就因为不愿意购物,被导游骂"非 ...
小片迷 发表于 2013-5-2 10:45

以我理解,你說的應該是所謂購物團,當中很是牽涉大陸人在內地辦此類不良旅行團,然後將同胞當豬仔轉售給在香港的大陸人所辦的旅行公司。你所說的香港導遊,說得白點,基本都是大陸成長,移民香港的大陸人,只有這類人和大陸有脈絡關係,才會受聘於此不良,存心劏客的公司。據說此類購物團由大陸外判香港是零付款,香港旅遊公司只能靠旅客講物才能賺得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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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報社放蛇,詳細報導這些廉價旅行團如何劏客。

導遊阿茜 借李嘉誠過橋 促人購物
【本報訊】內地零團費的香港團爆出多次劏客醜聞,引起國家旅遊局決定加以整頓。今次五.一黃金周,內地旅行社推出名為香港觀光團,實質換湯不換藥。團友全程大部份時間被安排去免稅店、珠寶店購物,遊覽名勝則「輕輕帶過」。《蘋果》記者連續兩日參加兩個團,發現導遊借香港首富李嘉誠過橋,訛稱團費由「老李」贊助要求團員「識做」。但有團員反感被劏,與導遊鬥面皮厚,全程零消費「賺玩」。

招人詬病的「零團費」團,不但被批評貨不對辦,甚至將旅客遺棄街頭,中港兩地輿論嘩然,國家旅遊局為打擊歪風,計劃於《旅遊法》中加以限制,令零團費團大為減少。不過,有蠱惑旅社為掩人耳目,推出所謂的觀光團,一日團88元人民幣,另加小費50元;兩日團連同小費550元人民幣。五.一黃金周假期期間,內地來港團共1,050個,不少都是此類旅行團。

女導遊不停洗腦
前日早上8時許,記者在皇崗集合,參加的團友49人,乘搭黃巴到落馬洲,再轉乘旅行社安排的旅遊巴,導遊阿茜解釋:「中港旅巴成100萬一個牌,皮費很重。」在前往黃大仙廟觀光途中,阿茜滔滔不絕地「洗腦」,「你們來香港玩景點一定會好失望,香港不是旅遊城市,是一個購物天堂」。
然後話鋒一轉,拋出「李嘉誠」名字過橋,狂擦誠哥鞋:「香港人愛叫李嘉誠為老李,很多行業都與李嘉誠有關,屈臣氏、豐澤、百老匯,電燈一開一關都和李嘉誠有關,10個香港人有2個幫老李打工,在香港消費10元,其中4元就給了他。」

團友企硬零消費
團友於黃大仙祠「觀光」短短10分鐘後,旅程即進入「戲肉」。團友被帶到土瓜灣民樂街一間珠寶店參觀,阿茜說:「店內最出名是彩金,男人三寶錢包、皮帶、手錶,都是用彩金做,包括勞力士、伯爵及江詩丹頓名錶。」
接着該團前往另一間商店,阿茜指該店是李嘉誠贊助,拍心口說:「如果買到假貨,買一賠百。」又指,夜遊維港是商店贊助,要求團員「識做」拜訪「贊助商」,「有錢就捧錢場,沒錢就捧人場」。
此外,記者亦參加一個一日團,團友大都是在深圳打工的外省人,對購物不感興趣,其間更與導遊劉先生大鬥法,無論店員如何兜售,由最貴數萬元飾物,或最平的200元飾物,團友都鐵下心腸一律不買,他們欲離開店舖,反被店員阻止,指必須逗留一小時,但始終團友購買的不多,有店員不耐煩地說:「生意好難做。」
導遊劉先生見團友不識做,上車即黑面說:「有四個團友不合作,不進去,公司扣除每人100元,我跟領隊每人只得200元底薪,就這樣沒有。」他於是改變行程將全車帶往5分鐘路程外的一家金舖,賺取失去了的400元「人頭費」。

離團解放 搶iPad奶粉
【本報訊】兩日一夜的「港澳之旅」,其實是一個壓縮行程的購物團,團員經過第一天與導遊「阿茜」的纏鬥後,第二天自由活動即大解放,所有團員直撲旺角,展開真正「瘋狂購物」之旅,他們搶購熱門貨包括iPad、化妝品及金飾及奶粉。
直衝旺角各有各買
35歲的團友阿明是陝西人,他向記者說,第一天他不停告誡自己「觀光、觀光」,以及「忍住、忍住,甚麼都不要買」。
昨晨阿明隨大隊衝向旺角,湖北籍的團友阿田及阿君緊跟着他,一到旺角,三人第一時間就衝入藥房買奶粉及藥油;然後再到影音店,阿明直奔電腦部買了一部iPad mini;阿君就選購 iPhone4作為送給老公的禮物;阿田就跑到對面的周大福選購龍鳳金手鐲及鄰旁的化妝品店購物。
短短三小時的密集掃貨,每人平均花費逾8,000元,再到食肆一人一碟菠蘿炒牛肉飯才乘港鐵返羅湖。
「來香港之前,朋友都告誡千萬別在導遊介紹的商店買東西。所以第一天忍住了」。阿田亦不忿說,導遊幫她代買一張八達通卡,都要從中賺她30多元港幣

廉價短線團最受歡迎
【特稿】
今年五.一黃金周假期只有3天(4月29日至5月1日),三日兩夜、兩日一夜和一日遊的香港遊廉價團最受歡迎。記者今次參加的兩日團,大部份團友都在珠三角打工、首次來港的外省人,他們趁假期來港「踩線」,「花幾百塊錢先來一趟了解一下,知道有甚麼景點、購物和好玩的地方,下次就自己來」其中一名團友說。

港旅社賺人頭費
據業內人士向記者稱,團友所交的團費、小費,均由內地旅行社收取,本地旅行社主要收商舖的「人頭費」,廣東、廣西的團被稱為「雜貨團」,鐘錶、鑽飾店都不歡迎,怕被找晦氣。來自北方的外省團最受歡迎,鐘錶店及鑽飾店最高會付出每個人頭500至1,500元。只要客人肯走進店內呆一小時,旅行社都有得賺。
記者今次放蛇報團,因是港人身份,被逾10間旅行社拒絕,最後有一家肯收,但500元人民幣(下同)的團費,要多付300元。而旅行社交給香港導遊的名單,記者被寫成廣西人,「如果商舖知道團友中有香港人,全團都唔畀入,因為呢啲舖頭唔做香港人生意,所以要改身份」。內地旅行社職員說。
《蘋果》記者


觀光 夜遊 不足兩小時
【本報訊】記者報名參加兩日一夜「港澳之旅」標榜是觀光團,雖然是「港澳」,但行程只有香港。第一天的指定行程中,大部份時間被逼購物,落地觀光不足兩小時。

這兩小時觀光,包括早上10分鐘「速遊」黃大仙廟,之後在3小時購物後,出發往灣仔,團友以為遊金紫荊,怎料旅巴只在廣場兜了一圈,「金紫荊沒甚麼好看,我們去別的」。旅巴直駛香港仔,放下一批去海洋公園的團友,向山頂進發。
「蠟像館門票$190,誰去?」有四個人舉手,導遊「阿茜」眉頭一皺,「太浪費油了,下次你們自己去吧」,旅巴在半山掉頭,停在觀景台5分鐘,便到淺水灣。到埗後團友便向大海拍照,導遊則在附近食薄餅。至晚上各人坐上觀光船,按行程去尖沙嘴,參觀星光大道,怎料導遊又說:「你們今天太晚了,星光大道只是一條路,沒特別的!」旅客在九龍城公眾碼頭乘船,船未到星光大道便掉頭,夜遊不足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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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港方傳媒如何報導是次壞車事件

旅巴遲1小時 內地客各索賠3000

旅社:感被屈勒索

【明報專訊】在五一黃金周假期,有內地旅客因旅遊巴故障延誤行程個多小時,向香港接待旅行社索取每人賠償3000元,索價是其港澳遊團費的一倍,旅行社感到「被屈及勒索」,業界亦斥有關要求過分。自稱為遼寧公務員的鄭先生扶老攜幼一家四口周日來港,參加4日3夜港澳遊,昨早因交通安排延誤,堅拒繼續往澳門的行程並索償,先後向旅遊業議會投訴及報警,並聲淚俱下向傳媒哭訴。旅行社為息事寧人,最終賠償500元及免費提供多一晚約值千元的酒店住宿。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說,旅遊業議會對業界規管過嚴,旅行社為怕被罰,往往息事寧人,他說「全世界旅客都未必敢咁惡」,促請議會更公正處理投訴個案。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亦說,鄭氏一家的要求「過分咗」,但屬個別事件,旅行社若遇上有人欲「搞大件事」,應敢於直接向傳媒交代事件,鋪陳事實讓公眾判斷。

旅議會:壞車誤行程可接受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並未接獲投訴,但要求接待的萬龍國際旅遊提交報告,檢視事件中有否違規,議會會公正處理。但他亦認為壞車令行程稍延誤可接受,而旅行社已即時另安排車輛接載旅客。董續稱,旅客雖要求就事件賠償,但賠償準則難以介定,故議會不會介入。

旅社免費延宿一晚 賠500元

負責接待的萬龍國際旅遊職員表示,旅遊車故障令行程延誤,職員已向旅客解釋,並已代買一小時後船票,確保旅客按行程往澳門,整件事是意外,惟旅客卻要求賠償,公司因怕年長和年幼旅客在事件中不適,故無奈向堅持要求賠償的鄭氏一家安排免費延長一晚酒店,額外支出1000多元,再賠償500元現金。該旅社職員梁小姐說,內地客的索償要求猶如「勒索」,感覺「被屈」。

約80名分別自3個旅行團的內地旅客參加港澳4日3夜遊行團,周日抵港入住青衣青逸酒店,昨早準備離港赴澳門,原定早上4時45分退房,分乘兩輛旅遊巴到碼頭,約5時20分只有一輛可坐45人的旅遊巴抵達酒店,旅行社解釋另一輛車故障,要待這旅遊巴回頭接載。個多小時後旅遊巴返抵酒店,但其中10名旅客指旅巴遲到及司機態度惡劣,拒絕上車。旅行社提出免費的士接載及把船位升級為商務位,惟旅客拒絕並索償每人3000元,旅行社未有答允。

一家四口3000元報團

至早上9時至11時,旅客先致電旅遊業議會求助,議會稱不會介入賠償問題,有旅客報警,其中6人放棄索償自行離港,惟自稱遼寧公務員的鄭先生堅持索償,他與妻子稱,一家四口以人民幣3000元和2980元優惠券報團,惟遭旅行社「扔下」,哭訴旅行社「完全是欺詐」,並揚言「以後不再來香港」。事件擾攘至約下午1時,旅行社提出免費為鄭家延長一晚住宿及賠償500元現金,並安排今日繼續澳門行程,終獲其接納。

明報記者 黃熙麗 林耀華 林智傑

索償客拒赴澳門:在港有事辦

【明報專訊】因旅遊巴遲到逾一句鐘而拒絕上車以示抗議的鄭氏夫婦,指摘旅行社堅拒提供協助,向旅發局投訴不果後報警,在傳媒抵達後詳述事件經過。另一邊廂,涉事旅行社職員鄭小姐表示,早上約7時接到鄭氏的投訴,當時已着他們及另外6名沒上車的遊客,可自行乘的士到港澳碼頭,旅行社會負責車資,並免費為眾人升級至商務客位,惟對方堅決拒絕,表示「在香港有事辦理」,就行程延誤索償, 雙方各執一詞。

業界:賠錢私了 助長無理要求

【明報專訊】內地旅客因行程延誤逾一小時索賠每人3000元,業界指近年旅客的要求愈來愈無理,認為這歸因於旅客認為「搞大件事」後,傳媒報道可令旅行社受壓,為怕損害商譽而賠錢私了,反而縱容旅客繼續提出無理要求。旅遊業界認為,前線員工可用「軟手法」處理,如增加景點、請飲啤酒,但旅客要求若太過分,也不能每次都賠償。

女導遊李巧珍(阿珍)在2010年帶團時辱罵內地旅客,被旅客拍下後引起全國關注,旅遊業議會自此加強監管導遊及旅行社,包括引入記分制,旅客亦提出各種要求,其中較著名的有前年女導遊林如蓉(阿蓉)在旅遊巴上被安徽旅客掌摑,她自衛抓住旅客卻被指毆打旅客,其旅行社最終賠償12萬元。

「搞大件事」 借傳媒施壓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和入境旅遊接待協會會長梁耀霖均認為,近年內地旅客對旅行社和導遊的要求愈來愈無理,這是因為他們覺得「搞大件事」後,香港傳媒便會報道,繼而向旅行社施壓,部分旅行社為怕影響商譽,或會賠償私下解決。董耀中舉例,內地旅客知道港人對「強迫購物」反感,即使他們欲投訴其他問題,也會同時說被強迫購物。

建議用「軟手法」處理

梁耀霖表示,面對旅客過分的要求,旅行社不能「每次都賠錢」,如交通延誤方面,航空公司也未必會賠償給乘客,但他也說,旅遊業以服務為先,如遇上一般小問題,前線員工可用各種「軟手法」解決,包括在晚餐時「買一打啤酒請旅客飲」,甚至另加一兩個景點給旅客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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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在导游界有一个潜规则(我是几年前因工作原因处理民事纠纷才知道的)!现在 ...
王小虎 发表于 2013-5-2 13:46

可想而知,導遊和國內的公司有甚麼關係。再者那些指定購物點多是在港旅遊公司所營辦,不會開門接待香港人。國內公司、港方公司(導遊)和指定購物點都是有關聯。並且在香港發生的旅遊事件,除了主角是大陸遊客外,導遊本身都是大陸來的新移民,基本是同一伙。為甚麼其他國家又沒有在香港辦這些零團費的購物團,基本上除了所謂消費能力外,就是其他國家豬仔團公司沒有脈絡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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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陆的新移民我不清楚,但如果是在当地谋生从业,代表的就是当地的旅游形象。在国内旅游, ...
王小虎 发表于 2013-5-2 14:27

因為傳媒有報導,將導遊的新移民身份曝光。為甚麼要找新移民作導遊,據說他們和國內團的人易於溝通,又多是鄉里,加上新移民學歷(除了個別出名大學外)是不被承認,他們唯有在刀鋒找活,作這類購物團的導遊。並且這類旅遊公司亦愛找同鄉作導遊,所以形成國內至香港的一條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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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3# 王小虎
當然香港政府應該有責任要監管,但是香港政府不是行政主導,若要規管這類營商手法,則要通過立法會立法,這便牽涉到商界利益,便很難從嚴立法。就像規管零團費購物團,在今個五一才以法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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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谋生都不易!还是回到那句老话,如果都能从对方立场包融体谅,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很好解决 ...
王小虎 发表于 2013-5-2 14:45


若果雙方體諒本是很理想,但是基於購物團本質出了問題,變成團員與導遊及商店的角力,衝突必然存在,只是有否浮上水面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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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收看NOW電視新聞討論,請了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談論是次事件,據董耀中說當時那位團友致電給他投訴,按他理解是因該十一位團友認為第二輛車不是大型旅巴,故此不願上車,並不是因車誤時的藉口,當中7位團友接受了國內原單位按排,乘出租車回深圳。而遼寧那一家4口堅持要求賠償每人3000元...
看來有人借機坑旅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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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购物团,这个里面也有一个很深刻的问题.
那就是所谓的平衡点在哪里.   如果说一次香港5日游, 来回机票 ...
小片迷 发表于 2013-5-3 10:04


這麼說來,報團時應該先要求大陸旅遊公司公開成本,利潤,難道來到香港後才叫接待公司公開帳項?
還有,自五一後,香港接待公司若接受零團費,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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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7# 小片迷

相信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因為你報團時是在大陸,若果大陸公司連同香港的成本價也計算在內,便變成一個正常的旅遊團,而不是甚麼購物團。既然大陸公司以廉價銷售手法吸引人報名參加,本身就是一個黑局。那有去外地旅遊在報名時不計算外地的成本及與接待公司的對帳?那會只計算國內段營連經費?試試參加歐洲團,看看國內公司是否只收取國內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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