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50年代这种保价宣传戳,主要盖在包单执据上,一般吧不算多
香山县唐家,晋阳郡唐氏珠海长房,中山南京洛阳合肥泗洪深圳南昌东莞
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听泉居A栋501,电13902926911
特别声明:此签名栏地址非邮购使用,欢迎邮友造访。
中国邮史研究会649

TOP

请教下,包件保价业务是什么时候开办的啊,邮戳中的字母P是代表包裹业务用戳吗?
邹元 发表于 2014-3-31 15:21 [/quote]

大清邮政已有包裹报价业务,民国的报值包裹好像是48年开办。具体时间记不住要回去翻书了。

新中国的包裹保价一直都有,我手头最早的保价宣传戳好像是50年3月(?)。新中国50年代保价费率也很复杂,按照是否轮轨局而定。

天津嵌字母邮戳的具体用途我也不懂。
香山县唐家,晋阳郡唐氏珠海长房,中山南京洛阳合肥泗洪深圳南昌东莞
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听泉居A栋501,电13902926911
特别声明:此签名栏地址非邮购使用,欢迎邮友造访。
中国邮史研究会649

TOP

本帖最后由 唐山 于 2014-4-1 09:38 编辑

回复 5# 邹元

一、大清邮政时期包裹保险费 1898年2月14日大清总邮政司署发布《代寄包裹章程》和《代寄包裹保险章程 》,5月1日开办国内包裹业务。

包裹物品价值30元至200元之内物件,或金银珠宝玉石,一概必须保险,保险费按价值1%收取,一角起收;寄往重庆、成都、涪州、合州、嘉定府、泸州、叙州府遂宁县太和镇等处,保险费加一倍收取,二角起收。


二、中华邮政时期包裹保险费1912.1.1--1918.2.26期间按物品价值1%收取,一角起收;寄往四川保险费加倍按4%收取,二角起算。1918.2.27起至抗战初期保险费减为0.5%,5分起收;寄往四川保险费加倍按2%收取,一角起收。


1948.10.27试办国内报值包件,报值费在本邮区内按0.2%,邻区0.3%,邻区以外0.5%,金元一角起收。


三、中国人民邮政包裹保价费1951.9.15--11.16期间,(一)除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5%、邻省0.6%、寄隔省0.8%、寄边远省1.2%;一方通轮轨局省内0.6%、邻省0.8%、寄隔省1.3%、寄边远省2%;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0.7%、邻省1%、寄隔省1.8%、寄边远省2.8%。(二)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8%、省外1.2%;一方通轮轨局省内1.3%、省外2%;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1.8%、省外2.8%。1600元起收。
   
1951.11.16--1957.12.31期间,(一)除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5%、邻省0.6%、寄隔省0.7%、寄边远省1%;一方通轮轨局省内0.6%、邻省0.8%、寄隔省1%、寄边远省1.4%;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0.7%、邻省1%、寄隔省1.3%、寄边远省1.8%。(二)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6%、邻省0.8%、隔省1%;一方通轮轨局省内0.8%、邻省1.1%、隔省1.4%;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1%、邻省1.4%、隔省1.8%。1600元(0.16元)起收。

1(1)_副本.jpg (73.1 KB)

1(1)_副本.jpg

香山县唐家,晋阳郡唐氏珠海长房,中山南京洛阳合肥泗洪深圳南昌东莞
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听泉居A栋501,电13902926911
特别声明:此签名栏地址非邮购使用,欢迎邮友造访。
中国邮史研究会649

TOP

回复 14# 邹元


   51.9.15只是保价费率调整,之前的费率由于我手头资料欠缺,无法确定,所以未加描述
香山县唐家,晋阳郡唐氏珠海长房,中山南京洛阳合肥泗洪深圳南昌东莞
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听泉居A栋501,电13902926911
特别声明:此签名栏地址非邮购使用,欢迎邮友造访。
中国邮史研究会649

TOP

回复 14# 邹元


   我盖有此类保价宣传戳的包单执据最早是50年7月29日
香山县唐家,晋阳郡唐氏珠海长房,中山南京洛阳合肥泗洪深圳南昌东莞
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听泉居A栋501,电13902926911
特别声明:此签名栏地址非邮购使用,欢迎邮友造访。
中国邮史研究会649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