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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送汇费,这个还可以见到, ...
姜运南 发表于 2015-3-4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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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老师亮宝贝啦!
六格快件 发表于 2015-3-4 22:20

葛先生,这个可不是什么宝贝。我不玩汇款单,我玩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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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送汇业务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虽然封上写的是送汇费,我个人感觉不是送汇费,应该属于“专 ...
刘少华 发表于 2015-3-5 00:34

少华,你提出的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关于送汇费我是这样理解的,如果不正确,请指教。

邮局的代领汇款业务

杨 波

阅读家里订的一份武汉《楚天都市报》,在去年10月份的报纸上连续几天报道了湖北省恩施市双河邮政所投递员张美冲的先进事迹,其中有一个“代领汇款”的情节引起了我的兴趣。

在张美冲负责的邮路上,有的村庄与世隔绝,许多村民一辈子都没有出过山,因为路途太过遥远艰险,出一次山往返一趟需两整天时间。考虑到村民的实际困难,张美冲承担了为村民取款送款的“副业”,且分文不取。

恩施市邮政局副局长谢永干说,他刚到双河邮政所工作时,由于对情况不太了解,有一次张美冲拿着村民的身份证和汇款单,请他批准取现。他批评张美冲说:“这是违反规定的,汇款单和邮包都必须村民自己带身份证,亲自到窗口来兑现和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邮政职工更加不允许。你是老邮政了,难道不知道吗?”张美冲说:“您要是走一遍这条邮路,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了。”

后来,谢永干陪张美冲走过一次邮路后,给张美冲特批,全所只有他一人可以代村民领取汇款和邮包。“村民来取一次汇款和邮包太不容易了。”谢永干感叹说。(20121022,楚天都市报,第A06版)

从上面的叙述可知,
一般情况下邮局是没有代领汇款业务的。但是,也存在个别邮局为了方便群众,开展了代领汇款业务的情况。

如图所示的是一张汇款单,湖南津市汇款10元到湖南宁乡县西冲山。收汇日期是1980326,汇款单的投递日期是329,汇款的兑讫日期是42,兑付员是“投递员王芬志”(私章)。有趣的是汇款单上贴一枚“普165分邮票,销盖的也是42的兑讫日戳,邮票下面有一行手写的说明文字:“送汇费0.05元,本局”,并盖“投递员王芬志”私章。说明了当时湖南宁乡县邮局是有邮递员代领汇款业务的,一次收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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