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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山寨版克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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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現有人在境外以本人名義臆造完全背離事實之交易記錄。本人鄭重聲明從未出售過此項郵品,亦無法對郵品的真實性提供任何擔保。
本人所藏之早期蒙古票品,其中的稀缺品種,從未也不會委託任何拍賣機構公開出售,在此一併澄清。
姜剑 辽宁省沈阳市太原街邮政局7号信箱 110001
支付宝账号:chienphila@yahoo.com.cn
微信账号:423400580

确实,不少集邮人因为买到假货后退出邮坛了~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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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麦国培


经过了解,邮品的买家正是书的作者本人,他在图书中特别刊印了购买的价格,我想他虽然对集邮极为热心,但也有很强的虚荣心。而作者在去新加坡之前还特别送了一册签名本交邮局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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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时常在想,当我们发现一件赝品的时候是不是就一定要把情况告诉他才算是朋友,对于一个对集邮痴迷的收藏家而言,包括我本人在内,每当拿起一件喜欢的邮品把玩的时候,那种愉快的感受是很难以其它方式取代。我想,这些集邮者购买邮品的目的绝对不是作为投资,并把它们再卖出去,对他们而言,东西的真假到底还有多少区别?买东西不就是为了找快乐吗?只要是他认为是真的,自己喜欢,拿起来看高兴不就行了吗,我是不是还真有必要一定要让人家每次看到一件邮品就感觉像吃过一次死苍蝇呢?如果因为一次走眼就让一个热心的集邮者从此丧失对集邮的信心或者干脆放弃集邮,那么去澄清一个事实到底还有没有意义?这种问题,我想应该是超出了单纯的学术的范畴了。

姜剑 辽宁省沈阳市太原街邮政局7号信箱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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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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