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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一封律师函过去看看还嘴硬不,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何必要死扛着?!
宁夏黄立峰 发表于 2010-8-25 20:32



    呵呵,没有必要的了。

    要么炒,要么抄,是一贯风格的了……

    炒者,逢文必谈某种票品日后有升值或者黑马的潜力。抄者,逢文必有引用,或来源于百度,或来源于论坛。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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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文化西街56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中医科  750001  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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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早些年我集邮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一些关于邮品市场价格之类的文章,刚看到的时候,佩服的五体投地。你说,人家怎么那么好的判断能力,说啥涨价,啥就涨价……呵呵……后来我才知道,在当时你就是买上个烂熊猫,半月以后,它也涨个三五块钱呢,呵呵……后来,疯狂一过,说啥也不灵验了,于是干脆改行不做预言家了,改抄了,东拼西凑,齐活了,哈。现在就算炒也没有人再看了,干脆又改行了,专门研究投资大学问了。这些小玩意儿不玩了,爷爱咋咋地,你气也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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