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盖有”毛主席著作“字样的实寄封是1969年6月2日从北京18支寄内蒙萨拉齐莎中的。没有落地戳,但收信人用钢笔字注:1969.6.5到。 这个封贴普13的3分票。按当时的正常邮资看,是一封普通印刷品封。不解的是该封却规规整整在邮票旁边盖上”毛主席著作“的红戳。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邮电部于1966年9月1日发出通知,规定收寄“毛主席著作”一律免费作挂号邮件,随信函寄发。到1969年5月停止。 这个封1969年6月2日从北京18支寄出,正好是免费刚刚停止后,于是就贴了3分的邮票,想来是按照印刷品资费收寄的。但既然按照印刷品收寄的,不享受免资的优惠,又何必盖“毛主席著作”的红色副戳呢? 难道是超重优惠? 由于这个比当时正常信封小的自制信封两边的封口基本完整存在。笔者找来一本《九大文件汇编》,将其装入,结果容积正好。甚至同信封原来折痕基本吻合。 于是,我将装入《汇编》的封放上天平,称重结果不足50克。符合印刷品100克之内的规定。不超重。 那么,我的有限知识只能让我认为,盖这个红色的“毛主席著作”副戳,仅仅是已经养成习惯的邮电柜台营业员(见到邮寄毛主席著作的信函就盖章)的习惯延伸。或者当时有规定,不免资依旧要盖。 贴出让行家看看。不知我的猜测对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