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9-3-22 7:57:24的发言:
这个应该有文献支持的吧,或许可以查一查地方志。况且三水作为副总邮局不开办国际邮件,也不合理。
若是副總局(我不清楚!),在混貼客郵郵票上使用IPO戳的可能性有甚麼存疑?況且使用IPO不是假設性的問題,而是有一枚混貼的實物存世!除非大家能証明此封是假的,或証明此IPO戳同時出現在其他郵局使用的實例,從而得出私刻的可能性的存在。既然找不到這些旁証來反証,亦因著這些反証的不成立,可以推論這IPO戳是三水有何問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2 16:08:1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