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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3-28 04:51 编辑
一楼的明信片:属非正常使用,原邮资图已被纪念图章涂鸦,重新贴邮票寄出属第二次使用,如果此时贴足明 ...
fslgr 发表于 2016-3-27 21:04



   結合"TK" 陳先生所寫 "首先寄出的邮件一定盖有T字欠资戳,香港邮政才会罚欠资,如果盖的是内地椭圆形欠资戳,香港也不会按欠资处理。"

1、確實是這樣,因爲這是萬國郵聯公約條款規定
所以一樓的T戳是在出發/中轉局蓋的(廣州)


2、還是萬國郵聯公約條款規定,欠資比例(分子、母)是按航空函件標註的
當時航空明信片大陸寄香港 20+10(航空附加費)=30分,此片的有效郵資(牛年生肖票)8分,
所以分子為 30—8=22
至於分母,理論上應該寫 30 而不是 80 (國際水陸路信函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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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明信片属非正常使用,所以要用特别眼光来判别、解读,
原邮资图已被纪念图章涂鸦,重新贴邮票寄 ...
fslgr 发表于 2016-3-27 21:04


"……被处罚时通常就会视之为不符合【明信片】属性而要按【信函】性质来从重处罚"

我個人猜想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規定"


因爲,根據萬國郵聯規定,
【明信片】

【信函】


有明確區分,即使是廢舊郵資明信片,或普通照片,手繪片……都可視作爲"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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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内的三件实际品以及本帖内多件【参考品】都没有按【航空函件】标注,所以你的解读不对(如果你对了,别人的就全部错了,不合常理)。

分母标注80(國際水陸路信函郵資)也没有错的(寄港澳欠资品一律按国际件,即:80~而30仅是港澳特殊资费,不能作分母,这是规则明确确定的无须再探讨)
回复 87# fslgr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欠資處理規則不符合萬國郵聯公約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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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3-28 05:44 编辑

回复 87# fslgr

2013年版的萬國郵聯公約手冊,法文原版(在此我特意註明,至少前一、二個版本也是同樣的條款,此處未作改動),關於欠資郵品處理條款

第八章,第118條 第八細則

Poste aux lettres – Conv. Art. 8; RL 118...
8. Avant d’être acheminés vers le pays de destination, les envois non ouinsuffisamment affranchis sont frappés du timbre T (taxe à payer) au milieu de la partie supérieure du recto. A côté de l’empreinte de ce timbre, l’opérateur désigné d’origine inscrit très lisiblement, dans la monnaie de son pays, le montant de l’affranchissement manquant et, sous une barre de fraction, le montant minimal de sa taxe non réduite valable pour le premier échelon de poids des envois prioritaires ou des lettres expédiés à l’étranger.

銷T戳,並用收寄局所在國(出發國)貨幣單位(郵資)非常清晰地註明,分子: 所欠金額。分母: (至少是,未減免的)相對應的國際優先函件初重郵資國際信函郵資

我在此處特別註明: 萬國郵聯的官方語言是法語,非常精准,此處使用"envois prioritaires" = 國際優先函件,函件包括: 信函、明信片、印刷品……
對於中國郵政而言,國際郵資有三種(航空、空運水陸路、水陸路)所謂的"國際優先函件"當然是指航空函件(郵資)。而且根據實際情況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等種類。
例如法國郵政于2011年郵資調整時,取消了國際水陸路郵資,只剩國際航空郵資這一種。

為何在條款中會有"或國際信函郵資",這是因爲有些國家在制定郵資時並沒區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 例如目前法國國際郵資,不管是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寄往非歐盟國家,統統一個價,初重20克以内都是 1,05歐元。


9. L’opérateur désigné d’origine porte la responsabilité de vérifier que les envoispostaux internationaux déposés dans son pays soient correctement affranchis.A l’arrivée dans le pays de destination, tout envoi ne portant pas l’empreinte dutimbre T selon les dispositions sous 8 est considéré comme dûment affranchi ettraité en conséquence.




第九細則,查驗郵品是否復合郵資是交寄(出發)國的責任。對於欠資郵品,如果出發國不銷T戳,到達國(投遞國)自動視其為符合郵資的函件,正常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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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9# parisiica

   以上萬國郵聯公約條款似乎已經回復了TK 陳先生網文中的疑問:" 这种批注出口欠资邮件及计算进口欠资邮件应收资费的方式,是否所有邮联国皆相同?或只是刚巧我国内地及香港才以国际水陆路信函起始邮资为欠资戳分母及以同样资费为基数来计算进口欠资邮件的欠资费?暂难下结论,须多拿出其他国家的欠资封来验证,或查阅如《万国邮政联盟公约实施细则》有无有关规定,才可确定是否所有国家均使用这一“公式”。"

答案是: 否


另外,爲何,我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欠資規則不符合萬國郵聯公約條款,如圖
T.JPG

設想一下,分子是相對國際明信片郵資而言所欠資費,分母是水陸路國際信函初重郵資。這兩者之間有什麽關係?就好比是用牛頭對馬嘴,會得出什麽結論?這个公式代表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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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0# parisiica

郵品反映郵政史,回到一樓的郵品,反映中國的欠資處理規則及當時廣州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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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3-28 06:35 编辑

回复 90# parisiica

舉幾個例子(舉個栗子敲腦袋)



Shanghai Taiwan taxé.JPG


2009 (大陸現行港澳臺郵資)信函初重1·5元+一個單位航空附加費0·5元=2元。誤貼中國國内異地郵資1·2元,所以 T0·8/2元。似乎並不符合大陸郵政條例,但符合萬國郵聯公約條款,難道這也是孤例





Premier jour Panda.JPG

2010年,臺灣熊貓電子票首日,當時寄香港航空信函(初重)郵資 9 圓台幣,誤貼寄大陸印刷品郵資,所以欠資戳 T4/9






T FR HongKong.jpg
2009年,臺灣當時寄法國的國際航空信函(初重)郵資 17 圓台幣,誤貼寄大陸航空郵資9,所以欠資戳 T8/17。法國收信人拒收,退回封上所留香港寄信人地址,貼欠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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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4# 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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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 TK

"envois prioritaires" = 國際優先函件 (此處所謂"優先"是相對水陸路而言的,即"PAR AVION" = "航空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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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6# pr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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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9# TK


"銷T戳,並用收寄局所在國(出發國)貨幣單位(郵資)非常清晰地註明,分子: 所欠金額。分母: (至少是,未減免的)相對應的國際優先(即 航空)函件初重郵資國際信函郵資。"

此件的處理完全符合條款,
分子: 所欠金額 30—8=22
分母是當時寄港澳臺航空明信片郵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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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3-29 02:01 编辑
回复  parisiica


该件欠资戳分母并非國際優先(即 航空)函件初重郵資或國際信函郵資,而是香港邮资,就 ...
TK 发表于 2016-3-28 19:11



   從"不同的郵政系統"這一角度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
2、1997年之前英屬香港郵政,以及1997年之後的中國香港特區郵政



兩(三)者之間完全是不同的郵政系統,僅從這個角度,可視作爲:不同"國家"及地區的郵政系統,它們之間的互寄郵資同樣也可視作爲:"國際郵資"


處理一件大陸寄香港的欠資明信片,根據萬國郵聯公約條款,理論上T戳的分子是(相對大陸寄香港航空明信片郵資)所欠資費。分母是大陸寄香港航空明信片郵資。


處理一件大陸寄香港的欠資印刷品,根據萬國郵聯公約條款,理論上T戳的分子是(相對大陸寄香港航空印刷品初重郵資)所欠資費。分母是大陸寄香港航空印刷品初重郵資。


處理一件大陸寄香港的欠資信函,根據萬國郵聯公約條款,理論上T戳的分子是(相對大陸寄香港航空信函初重郵資)所欠資費。分母是大陸寄香港航空信函初重郵資。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處理規定與萬國郵聯公約條款不符。
郵政史亦是歷史,一樓的郵品是按照中國郵政規定辦理的,T22/80 雖然這個欠資比例不合理,但事出有因,是中國郵政相關規定本身不合理。


而94樓的郵品 T22/30 完全符合萬國郵聯公約條款,但不符合中國郵政規定(雖然中國郵政的這個處理規定並不合理,也不符合公約)只能說,處理該郵品的大陸郵政工作者當事人具有很高的業務水平,或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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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3-29 03:46 编辑
一石激起千层浪,好~
麦国培 发表于 2016-3-27 20:52


一石不止激起千层浪還有下文

之前大家一直在討論 T戳及百分比
我也談到萬國郵聯公約手冊第八章,第118條 第八、九細則
那麽,前幾條細則又是如何規定?"如果寄信人留有地址,出發國郵政可以選擇退回寄信人,讓其補足郵資後再寄"。


但在實際操作中,太繁瑣,太勞命傷財,絕大多數西方國家考慮到成本、效率等因素,都早已放棄這種操作,採用直接銷欠資戳出口。


例如中國上海市(市區)于2009年6月份起,對欠資郵品不再退回寄信人要求補足再寄,而是直接銷T戳,出口。但郊區仍執行繁瑣的退回補資程序。似乎兩年以後,郊區也開始實行直接銷T戳出口的簡化程序。
例如這件"過渡時期"的郵品,非常有趣。

S.jpg

這件2011年3月從上海浦東高行(上海郊區)投筒(貼有國内異地郵資1·2元)起初,相關支局開箱組的操作是貼改退條,要求補足郵資後再寄,但在後臺操作時,又將改退條撕去,銷T戳直接出口。
其中,T戳的分子是相對中國寄目的地法國的國際航空信函郵資所欠金額 4·8 (再按國内欠資處罰條例,乘以二要求付雙倍)分母是與之相對應的中國寄目的地法國的國際航空信函初重郵資 6圓人民幣。




由於分子是4·8*2高於分母,到達國,法國郵政未作任何特殊處理,按正常符資郵品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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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3-29 20:52 编辑
此件欠资戳标注也是“不规范”。

不是以“分”为标注单位(份母写6.00元,不是600),份子除了错误地 ...
TK 发表于 2016-3-29 10:16


萬國郵聯原文
A côté de l’empreinte de ce timbre, l’opérateur désigné d’origine inscrit très lisiblement, dans la monnaie de son pays...

銷T戳,並用收寄局所在國(出發國)貨幣單位(郵資)非常清晰地註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貨幣單位(本位)是人民幣"圓" 可分成10角,100分

所以理論上,就數學公式而言 T4·8/6 與 T480/600 所得出的結果是一樣的。

這个欠資戳不規範,在於
1、不符合中國的郵政規定,使用"圓"單位,而不是"分"
2、不符合中國的郵政規定,分母沒採用國際水陸路郵資
3、不符合中國的郵政規定,分子被錯誤乘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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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3# parisiica


   這件郵品的亮點是顯示郵政處理程序的過渡,從貼改退條要求補足再寄 到 直接銷欠資戳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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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4-3 19:48 编辑
你对109楼这个封的解读不对~ 这是件“有寄件人详细地址”的欠资退补,重新再寄邮件!(欠资被邮局贴上退补单退回寄件人)是寄件人重新拿去邮局已补足欠费再寄的邮件,所以盖上方形的“退补资费戳”(这个戳应叫“退补资费戳”,而不叫我们常见的“欠资戳”,大概是这个意思),戳内当然是按国内规矩、规格书写收费数,戳内数字意思一目了然:

解读:寄此件当时资费要600分,封上仅贴了120分,欠费480分,是“退回补钱”性质,不存在要加倍罚金处理的......

至此,“退补资费戳”用内地规格标注数字及所标费用的意思大家明白了吗?(这个戳是代表已经纳足资费了)

这是完美的好玩品.
fslgr 发表于 2016-4-1 18:30


錯, 大錯,特錯 是您对109楼这个封的解读不对~

這件郵品的郵路非常清晰: 寄信人投筒……郵局處理……出口至法國收信人手中。從未被改退回到寄信人手中,也從未被補足郵資。封上只有這一枚面值1·2元的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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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3# parisiica

比較一下2011年二月和三月份上海(郊區)浦東"高行"與"東溝" 兩個郵局不同的處理方式
從2009年6月起上海市區各局已經不再改退,而是直接蓋T戳出口。
北京亦是如此。從全中國各地實際操作來看,直接蓋T戳出口是趨勢,改退要求補資的比例越來越小。

Shanghai Pudong a.jpg



Shanghai PudongM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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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 fslgr


   羅先生非常執著,這個討論也很有意思,但您的的確確了。您是根據郵品照片推測、分析"解读"
而我是此郵品的當事人,收件人,"親身經歷"。


是我讓中國的郵友按我的設計操作的,本意,我想要: 退回補資再寄的郵品(如124樓的郵資封)
然而,這件郵品從未被改退回寄信人要求補足再寄,而是最終被郵局直接出口。對於我們的初衷而言,這是一件失敗的"次品"。
郵局先貼改退條,後又撕去,直接銷T戳出口,對我來說是個意外收穫
與那個改退補足再寄的郵資封放在一起,倒是一個非常有趣的郵政操作方式對比,反而變"廢"爲寶了。
另外還有一堆:
1、直接銷T戳
2、對郵資不足,視而不見,照樣正常出口的"次品"


通過這個實驗,説明中國郵政對郵資不足郵品的處理方式趨勢是"簡化"


您的"解读" 與 我們當事人的"親身經歷"不同,您說哪個才是事實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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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 fslgr

如上所述,您是看圖説話,"解讀",則有正確解讀,也有誤讀的可能。而我是親身經歷,我只是敍述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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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isiica 于 2016-4-4 05:27 编辑
關於您的理論   简单描述:欠资退补邮件(盖欠资邮资已付戳使用)
fslgr 发表于 2016-4-4 01:26


這個討論害得我翻箱倒櫃也許這枚郵品很能說明問題,郵路也非常清晰 XP.jpg
   

2013年7月18日,北京郵友從新疆哈密寄航空郵簡給我,只貼中國國内異地郵資1·2圓,投筒。
次日被新疆哈密貼改退批條,要求退回北京補資再寄。
8月23日(08時)北京落地戳
當天按新疆改退批條要求補資3·8圓,投筒,被銷當天20時北京東四(筒)1日戳
至此新疆所銷郵資1·2+北京補資3·8 = 5 圓,符合國際航空郵簡郵資。
這也是正常處理方式。


然而此郵品的"亮點"在於,我估計: 北京東四郵局開箱組相關工作人員個人錯誤認爲,在新疆已銷的1·2圓不能計算在内,則還欠1·2圓,之所以蓋了個T戳,分子寫 120分


當年8月30日到達巴黎,9月9日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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