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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交流》

本 刊 广 告



《印花交流》为全国首家以税票为对象,兼顾学术、交流性的专题月刊。其宗旨是面向全国、调剂余缺、互惠互利,“收藏与研究并重,普及与提高兼顾”。交流各时期税票和相关学术研究文章及信息,图文并茂,从宏观上把握税票收藏研究的健康发展,从微观上探讨税票的发行时间、使用范围、分类、版式、特征,对收藏研究税票具有指导作用,在国内税票收藏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由于受税票货源的限制,也由于刊费成本居高不下,个人财力有限,故本刊今年仍实行限量发行。同时也由于有的税票收藏爱好者兴趣转移,本刊每年进行甄别、筛选,以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使之保持活力。特别是近年来增加不少新人,兹将有关事项列下:
一、本刊交流调剂的范围为各时期、各地方的税票、实单、货物税票、证照及各种规费凭证(司法、诉讼印纸、收费、信用票)及相关文章,欢迎赐搞,一经采用,支付象征性稿酬。文责自负,本刊原则上不作删改。
二、本刊每月20日左右出刊全年12期,激光照排、电脑复印,8K二面。
三、欢迎同好提供符合本刊特点的复品交流寄售,保证质量,自订价格,注明品种、单价、数量、挂号寄来,登刊一月后结帐,收售出额10%作资助办刊费用。售不出一律退回,但退品邮资自理。在刊幅不足时,对定价偏高的,多次上刊未动销又不愿降价的及不属于本刊范围的优先删除。
四、选购刊票品,均按刊价。购品总额+ 邮资封4.2元,超重另加,三天内以邮戳为凭,不需任何理由可予退换。购品请写编号,以便查找,先款后品,(本刊认可者除外)。经常拖欠款项者,请自重,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刊经售票品(未注明者)永远保真,如系伪品,承担邮资及其损失。凡寄来售品同好,均视作认可本规则。凡未注明者均系戳销旧品,品相中—上。
六、购品百元以上请汇单,百元内可挂号夹寄,平信夹寄,遗失自负。多余款存入帐户。
七、来信请写清楚姓名、地址、邮编、宅电,以便联系。个别交换、邮资自理,互贴JT,有事求询,请附回资,空函不复。
八、只需电子邮刊的除外,若需要纸制邮刊的,全年酌收刊费成本20元,港台40元。
九、凡不付刊费的,或长期不卖、不买票品、不写文章的“观察家”;故意提供伪品、有制假嫌疑的;有欺诈、长期(经催欠)拖欠款子的;以及本人认为不宜与之交往的,均在筛选之列。
十、本刊长期征、换、让各时期、各地方,发行、使用、加盖、改值的税票、单。欢迎联系,来信必复,信誉第一,本刊谢绝一切赞助及捐赠,但票品作价抵刊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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