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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的封我怀疑是假的,因为那两句口号用了逗号,邮戳的日期是1951年8月。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共列标点符号十四种,包括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引号、冒号、问号、感叹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专名号、书名号、着重号。在9月以前不应使用逗号!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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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兄弟看的真仔细  呵呵  我又学习了
康熙迷 发表于 2010-2-6 22:13
呵呵!教师出身,对标点符号比较敏感。我的怀疑也许是错的,麦会已经说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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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封的颜色及文字看应是寄烈士证明书用的,各军使用的并不统一,真假不容置疑。
曹杰 发表于 2010-2-7 09:59
请教怎么样看出是寄烈士证明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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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感觉应该是一般光荣书信为红色公函封   这种黑色框的应该是寄烈士的
康熙迷 发表于 2010-2-7 14:08
落款是供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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