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言语中得罪了陈先生。此欠资不是邮局流程所为。
到底有没有寄出国没有认为欠资而被寄入国做欠资 ...
流泪的小丑 发表于 2010-7-18 20:48
我重申:并无什么“得罪”之类的话,有少许争议就是“得罪”,那以后谁会说话? 我只讨厌那些唯唯诺诺,不尽不实、空泛的话。 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买邮品只考虑邮史价值而不关心市场价值,那怕是德高望重的集邮家。 我只可以说,我并非为研究邮史而买这些邮品,我买邮品多基于“喜欢”。再者为何买邮品就非要考虑什么邮史?例如我编《走过清华园邮戳的百年足印》一书,对其中两位人物(王晋斋及Gibb)感到兴趣,偶尔见到这两人寄出或收件的封片,总会多加留意,如果条件许可,甚至有“尽收囊中”的冀望,只可惜事与愿违。 本人见识有限,究竟哪些寄出国没盖欠资戳而收件国罚补欠资的例子小丑兄认为完全没有“人为痕迹”(如方先生在34楼举的例子?),而这两件却一眼看出、一口咬定是收件人自己要求补贴欠资?——确实是虚心请教,并无半点他意。 欢迎各位开心见诚的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