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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dwardtin 于 2011-3-18 19:41 编辑

回复 15# 黄瓜头
若果我們用平常心看,用對等關係來處理,自然對對方不期望過高,自然就沒有太大失望,心裡能好過一點。
實情也不太清楚,是否拍行太官僚,或是對對方期望過高,以自產生誤會?田先生不妨將雙方對話錄貼出來,若是誤會,個人相信同田先生是明理之人,自然好辦事,也可以還拍行清白;若然是對方有責,也好在此勉勵對方。
田進福     香港新界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期36-37號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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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田先生的個人經歷,個人感覺若果沒有要求將寄錯品留下購買,便不會節外生技,將原本一件誤寄郵品簡單處理變成復雜化。個人嘗試推測,田先生原本一心與人為善,不如索性將錯就錯要求多買下一件,誰不知道反變成添繁添亂。因為東西若果不是拍行本身出品的,便要向賣家負責,又若那枚誤寄的早有人拍了,拍行更要向拍家交待。加上先前另一枚成交郵品因拍目的含糊說明,更加深雙方矛盾。請問對方有否因自已的錯誤,導至您退回郵件的費用,全數補回給您,若無,這似乎很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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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 麦国培
溝通兩岸的橋樑,任道重遠了。希望能消弭誤會,完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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