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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朕個人認為:之所以常會有糾紛產生,講白點無非是"利"在作祟,賣家想多賺點,買家想多漏點,來晚的人看到後又不能泰然處之,三大基本因素擴大了事態.
玩物而已嘛,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財聚人散,財散人聚的企業經營原則同樣適用於集郵界,為什麼就不能活得瀟灑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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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香港內詳封大王 于 2011-8-11 10:29 编辑
同意大王的提议。说白了就是一网出售,跟帖时间优先。
邮谭 发表于 2011-8-11 10:24



    是田大哥的提議啊,田大哥是從法理上談此事,本王是從人性上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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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總理講到人性的重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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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王看來田兄的人格魅力還是頗受好評的,其提議的法治理念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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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黃兄的這一脾氣,郵品終歸只是玩物而已,談妥了的事如何再反悔?對於不遵守最起碼商業道德的人,的確是有必要用諸多條款來進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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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王兄。虽说以前政见不同多有争执,但做人原则一致!
王小虎 发表于 2011-8-1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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