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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 于 2011-10-22 21:47 编辑

第二位司机涉嫌交通肇事,这个可能异议不大;
第一位涉嫌交通肇事、交通逃逸或故意杀人,最后得看调查、取证结果。
黄俊  (邮编: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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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 于 2011-10-23 00:23 编辑
第一位涉嫌故意杀人谈不上吧!18位路人要真是见死不救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武延江 发表于 2011-10-22 21:58



    后轮再次碾压,如司机当时存在主观故意,当然涉嫌杀人罪了!现实中曾发生不少从普通交通肇事恶化成故意杀人的案例。“死亡赔一次,伤残赔一生”,这种一念之差很可能促其形成杀人动机,并且实施再次碾压(后轮),置事故伤者于死地。

见死不救怎么会构成故意杀人???这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的主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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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 于 2011-10-25 13:03 编辑

小悦悦的父母已经为自己的失管行为付出了宝贝女儿的生命,我想他们已经自己把自己当成了愧对女儿的罪人,而且我相信这份愧疚悔恨将伴着他们渡过他们的一生,这本身已经是对他们失管行为最大的教训了,有谁觉得还有必要对他们“千夫所指”吗?(难道是怪他们因为他们的失管导致最后让18个佛山人甚至整个佛山形象蒙羞???)

主流媒体也没有将18个人指责成“罪人”、“有罪”,只是认为他们的冷漠无视欠缺人道,是不符合人类的传统道德观而已。

总之,一样米养百样人,多反省自身为好!把什么都归究于社会、体制,把个人失德无德当作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就未免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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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 于 2011-10-29 00:21 编辑
不想与黄友讨论【道德】与【意识形态】的话题,只想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就现时所知证据,我想知道各位如何 ...
fslgr 发表于 2011-10-27 00:19



    我们只能评判作为人的起码道德,哪些道德是应该提倡的,那些缺德的是应该批判的。刑事判决是法院的事,我们又不是法官,更不知具体的调查和证据,让大家仅凭道听途说、新闻传言,无异于蒙着眼睛来判决案件,岂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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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 于 2011-10-29 00:17 编辑
好心救人反被屈
女子閉路電視還清白

浙江海寧市一名停車救人的熱心女子,竟被路人反屈陷害。警方事後翻 ...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10-28 23:12



    郭某提供不实证词,除警方可以依据危害结果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外,受侵害人徐小姐也可对其造成的名誉及其他滋扰,向郭某进行追责并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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