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陈维春不要执迷不悟了,回头是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源里40号103,361004邮箱:jackwz10@sina.com,QQ20161132

TOP

昨晚老朋友打了不知道多少次你的电话,让你来看帖,不是一直打不通,而且一打通,你就挂掉,不敢 ...
姜运南 发表于 2011-12-18 09:21



     "卖假货还不敢承认,还要转移话题,这就是你认错的态度了。"认同此观点!
老陈现在是发挥老赖的精神,能转移话题就转移话题,能赖就赖!大家本来都想给他台阶下,退货并承认错误就完事了,但他执迷不悟,死不认账。既然自己把自己逼上绝路,有朋友建议说,被他骗过的人,一起联合到北京通州区派出所报案。他已经出售过多起假货了。我也不幸中标。什么时候发布证据,我静观其变。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源里40号103,361004邮箱:jackwz10@sina.com,QQ20161132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