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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无易,拍卖会参加多了, 自然就有体验了。
翁劲,jim-weng1@hotmail.com
清民邮票/封片/邮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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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拍卖行的规定, 个人觉得多争论没有意义。其实真正参加过多次拍卖的老手, 也不可能次次满意, 也有走眼的时候 (品相或真假)。毕竟真正参加拍卖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多数人比较熟悉的还是直接交易的。

拍卖行只是提供一个交易平台, 他们的服务只是“尽量”地把拍品描述清楚, 便于买卖双方交易, 并提供交易(付款/物流,等)服务。 对于描述不清楚的,拍卖行采取一些规避条款。 而且好象都注明, 如果您参与投标, 既表明您已经读过并接受或认可拍卖规定多或少(愿受其约束)。其合理与否, 拍卖行总会强调, 您即参加投标, 表明已接受/认可规定, 就很难与拍卖行去理论了。

实际上,一个几万枚邮票的集子,或是几百上千枚信封/片, 让他们一枚一枚的把品相描述清楚,是不现实的。 这样才会出现捡漏, 也是买邮集的魅力。但买这一类的集子, 的确要小心。

拍卖纠纷时有发生, 我个人的经验是一定要找到拍卖行的过失, 才能成功。 像此次纠纷, 我个人认为拍卖行还是有明显过失的:中文/英文明显不同, 如果实寄的只占46%, 与英文描述有明显出入。
大家发贴子,除去道义上的支持, 还是以能帮上忙才好。 而以拍卖行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内容来申诉, 成功的可能性就不太清楚了, 反正我没有见到成功过的例子。
翁劲,jim-weng1@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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